河南省人民医院数字化诊断设备采购包5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人民医院数字化诊断设备采购包5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数字化诊断设备采购包5评标结果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9年05月30日11:4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30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30日
评审专家名单王胜启、刘殿臣、王玉琴、梁进娟、王冬梅、王书珺、许芳芳、刘立亚、程道博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719
采购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719

河南省人民医院数字化诊断设备采购包5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河南省人民医院数字化诊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包1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货物名称: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仪、视力表箱、非接触式眼压计(可采用手持式)、视网膜激光仪、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便携式)、腹膜透析机、脑功能监护仪、动态血压监测仪、血糖仪、胰岛素泵、电子人体秤、血脂分析系统、移液枪、臂式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口腔X射线机、口内扫描仪、口腔内窥镜、牙科综合治疗机、移动健康体检车、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CBCT)。

1.2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484

1.3 核心产品: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仪、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腹膜透析机、脑功能监护仪、胰岛素泵、移动健康体检车。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5 招标范围: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仪、视力表箱、非接触式眼压计(可采用手持式)、视网膜激光仪、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便携式)、腹膜透析机、脑功能监护仪、动态血压监测仪、血糖仪、胰岛素泵、电子人体秤、血脂分析系统、移液枪、臂式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口腔X射线机、口内扫描仪、口腔内窥镜、牙科综合治疗机、移动健康体检车、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CBCT)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1.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交货期:提供合同签订后到货时间。

1.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1.9 质保期:3年。

1.10 标包划分:共划分7个标包。


标包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1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1

采购国产

产品

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仪

1

视力表箱

1

非接触式眼压计(可采用手持式)

1

包2

视网膜激光仪

1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

1

包3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

2

包4

腹膜透析机

10

包5

脑功能监护仪

1

包6

动态血压监测仪

20

血糖仪

36

胰岛素泵

6

电子人体秤

12

血脂分析系统

18

移液枪

12

臂式电子血压计

300

血糖仪

20

包7

口腔X射线机

1

口内扫描仪

1

口腔内窥镜

1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移动健康体检车

1

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CBCT)

1

二、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5层第19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胜启、刘殿臣、王玉琴、梁进娟、王冬梅、王书珺、许芳芳、刘立亚、程道博

四、评标结果信息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该标包废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719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5月30日155*****17121864-155*****17125268.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点击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诊断设备 数字化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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