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学院智能工厂虚拟仿真系统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升级中标结果
理工学院智能工厂虚拟仿真系统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升级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理工学院
乙方: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AC[GK]*******的厦门理工学院智能工厂虚拟仿真系统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45 | 节点 | 国内 | 17950 | 807750 | 中机赛德 | Visual One | ||||||
1 | 1-2 | 工业机械手 | 工业机械手 | 1 | 台 | 国内 | 151500 | 151500 | 那智 | MZ07 | ||||||
1 | 1-3 | 工业机械手 | 工业机械手 | 1 | 台 | 国内 | 90000 | 90000 | 三菱 | RV-6SD-SF11 | ||||||
1 | 1-4 | 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 | 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 | 2 | 台 | 国内 | 23800 | 47600 | 研华 | AIMC-3200-00A1E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区理工路600号指定实验室;
4.3交付条件: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拟购的智能工厂虚拟仿真系统,其模型库里须含有本实验室现有的柔性自动化生产线的相关组件模型,以方便用户快速的调用模型和搭建虚拟生产线。同时,拟购的2台机械手、工控机、机械手配套夹具等组件,要求能与本实验室现有的3C产品智能生产线的相关自动化生产单元实现无缝集成,而且要求能把该条生产线调试到位,使物料的投放料、搬运、输送和加工等生产流程都能实现自动化。交付使用的生产线不仅要能实现自动化生产和实时数据采集(如设备生产状态、主轴转速、进给速度等),而且,也要能匹配虚拟仿真平台搭建的虚拟自动化生产线,不需要大改动就能实现某一特定教学案例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如手机外壳、相框等)。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物提供、案例开发、培训安排、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具体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内容所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3、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4、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学校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无故放弃,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市财政局采监处备案,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若验收合格,则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学校凭缴交凭证及验收合格材料等一次性支付100%的货款。叁年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申请无息退还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54842.5元。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时间有双方另行确定。10.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但是,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10.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该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1%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本文1-15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理工学院 | 乙方: | 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58号802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朱文章 | 单位负责人: | 邹朝圣 |
委托代理人: | 江平 | 委托代理人: | 甘丽 |
联系方法: | 135*****812 | 联系方法: | 173*****526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学府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
账号: | ****************0888 | 账号: | ****************0308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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