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成交公告

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行政区域阜阳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30日15:5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3日成交日期2019年05月30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振刚、范道章、焦云
总成交金额¥14.89564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鹏郑书
项目联系电话189*****293189*****723
采购单位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思远 139*****07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鹏郑书 189*****293189*****723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就“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AZBB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AZBBC*******

项目名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

项目联系人:胡鹏郑书

联系方式:189*****293189*****7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思远 139*****07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鹏郑书 189*****293189*****72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XAZBB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30日

总成交金额:14.8956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8号海亮华府4#办公楼9楼14.89564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询价文件要求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振刚、范道章、焦云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辛烷值测定仪设备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XAZBBC*******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23日

采购日期:2019年5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8号海亮华府4#办公楼9楼

成交金额:148956.45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孙森林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振刚、范道章、焦云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

联系人:武思远

联系方式:139*****0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 7-7 号

项目负责人:胡鹏郑书联系电话:189*****293 189*****723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19530日至20195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 7-7 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19年5月30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成交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标签: 用房 测定仪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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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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