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馆建设、大院绿化改造、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球馆建设、大院绿化改造、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5月29日就天等县自然资源局球馆建设、大院绿化改造、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天等县自然资源局球馆建设、大院绿化改造、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CZZC2019-C2-70018-YLZB,项目编号:YLCZC********-T)。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采购预算总金额:
1.天等县国土资源局球馆建设项目;2. 天等县国土资源局大院绿化改造项目;3.天等县国土资源局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30.935415万元(其中1.天等县国土资源局球馆建设项目:64.243497万元;2. 天等县国土资源局大院绿化改造项目:45.068155万元;3.天等县国土资源局灯光球场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21.523763万元)。
合同履行日期:60天(日历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9年4月29日发布公告
定标日期: 2019年5月30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5月29日
评审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陆璇羽、王伶俐、陆海毅
采购人评委代表:无
五、成交信息:
1.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康乐路南侧B-03地块城市花园广场2号楼801室
3.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万零肆仟玖佰零贰元陆角肆分(¥*******.64)
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工程类)标准执行(若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方式为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壹佰叁拾肆元整(¥12134.00)
七、联系事项:
1. 建设单位: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等县天桃路76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震,****-*******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立宇
联系电话: ****-******* FAX:****-*******
财务咨询电话:****-*******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监督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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