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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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合计

大写: 小写: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 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的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3、产品交货期限: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乙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 支付相应的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方法

乙方提供货物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备案附签且收到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中心二份。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乙方应提供完善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中心将根据甲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1)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通知书… …

第十二条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叁页,壹拾叁条。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阜阳市颍泉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章)

审 核 人:

年 月 日

验 收 报 告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交货日期:

验收日期:

货物主要内容

验收意见


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

采购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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