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中标结果
汽车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汽车采购(CG2010J1-218-WF)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 地址 | 成交 分标 | 成交金额(元) | 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人、代表 |
广西南宁永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3号 | A1 | 629,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日历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龙建平 |
广西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安吉大道中段30-25苏卢农贸市场旁 | A2 | 219,8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 |
广西鑫广达博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59号 | A3 | 1,44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 |
南宁市天下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9号 | B | 508,53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傅积彪 |
广西鑫广达博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59号 | C | 23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 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覃大夫 |
评审专家 | 潘秀吉、陈礼三、陈允康、陈东 | ||||
项目负责人 | 吕玉娇 | 电话 |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提起质疑或投诉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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