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社会福利服务示范项目(QZZC2019-J3-50011-GXCH)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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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社会福利服务示范项目(QZZC2019-J3-50011-GXCH)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5月31日就社会福利服务示范项目(QZZC2019-J3-50011-GXCH)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社会福利服务示范项目(QZZC2019-J3-50011-GXC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社会福利服务示范项目
三、成交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
公告日期:2019年6月3日
四、谈判日期:2019年5月31日
评审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东(组长)、苏为坚、黄娜娜(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灵山县新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梓崇路1号
3.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779500.00)
六、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灵山县民政局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黄娜娜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项目联系人:杨桃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办公室:****-*******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民政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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