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通讯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高级人民法院通讯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J[DY]*******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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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C030102 | 增值电信服务 | 增值电信服务 | 1 | 项 | 国内 | 615000 | 615000 | 中国电信 | 申瓯SOC8000系列C型设备 | |||||
合计: | 61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整(¥61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4.3交付条件:按采购文件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3年的程控交换机使用服务,实现程控交换机的更新升级。具体要求如下:5.1.1服务内容乙方在机房通信机房部署一台大容量程控交换设备(程控交换设备性能说明及配置清单详见附件),通过数字中继用于接入运营商和法院专网(目前配置6个E1,电信、移动、专网各2个E1,后期根据需求可扩展至20个E1),用户数量前期设备配置1200路(后期根据需求可扩展至3000路),为甲方提供语音一体化业务。5.1.2服务标准为了保障系统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乙方所提供的程控交换设备应当采用双套冗余备份模式,主控单元和总电源都应当具备无缝切换热备份冗余能力,以增强可靠性和稳定性。为了保障系统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乙方所提供的程控交换设备应当采用双套冗余备份模式,主控单元和总电源都配备无缝切换的热备份冗余,极大的增加了设备可靠性和稳 定 性,为客户在使用中认为可能存在的运行故障引起的设备运行不正常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并具备以下功能:(1)实现语音融合和电话录音功能,可以充分利用资源,降低运营成本;(2)系统支持同时4组32方或2组64方电话会议;(3)智能经济路由选择功能实现多网接入;(4)内部之间短号互拨,号码便于记忆,节省拨号时间;(5)具备分机等级控制、通话限时、计费、帐号密码功能、强插、强拆、语音导航、改号通知、电话会议、语音信箱、彩铃、呼出限制等;(6)PC话务台实现电话接听、转接、日服夜服值班切换、临时转移手机、优先接听重要电话、保留、等待、通讯录等功能。(7)需接入法院语音专网,实现法院系统内7位数的短号互拨。(8)端口要求:外线配置:前期至少满足6路E1数字中继,后期需可扩展到20路E1中继;内线配置:前期至少满足1200用户分机+1PC话务台(软坐席),后期需可扩展到3000用户分机+3PC话务台(软坐席);(9)特殊要求:CPU主板双套冗余+电源整流器双套冗余。 (10)环境要求:新增设备侧配线+整理原有用户侧配线架。(11)对接要求:与现有语音中继对接,现有语音号码不变。5.1.3技术要求(1)设备生产企业的要求:生产厂商需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合规公司,具有20年以上的生产及服务年限,所提供的设备需是完全自主研发的。(2)设备运行环境要求①环境温度:-15℃~45℃。②相对湿度:10%~65%。③电源要求: 需具备双套冗余,双电源模式,DC:48V和AC: 220V±10% 50Hz±2Hz,可在直流电源和交流电源之间随意切换,自动转换。(3)需提供标准的信号接口实现与上端运营商及专网的链路无缝连接。(4)需具备组网能力强,信令丰富,满足中国1号信令、7号信令、PRI、E1、SIP等信令要求,为将来业务发展提供保证。(5)需具备良好的升级扩展能力,可以在更换或增加相关板卡的情况下,平滑接入系统。(6)用户端口后期需可升级为同时兼容模拟用和IP用户接口。5.1.4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应当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掌握基础知识和日常简单的维护,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5.2由乙方提供通信线路梳理整理服务,实现语音通信线路的规划化。具体要求如下:5.2.1服务内容乙方应当负责对甲方的通信线路进行梳理整理,做好有关机房、配线间、设备的调研和勘测,需求分析和确认,完善系统设 计,确定最终实施方案和进度并报甲方确认。具体技术内容包含不限于:机柜建设、设备安装及联调、接口测试、线路整改和布线、以及其他技术问题的解决。5.2.2服务标准通信线路梳理整理将主要涉及机柜配线架的美观度、标记的清晰度、记录的完整性。(1)乙方应当对甲方现有的所有通讯线路(含跳线)进行重新摸排,对线路进行逐一登记,确保线路数据准确性不低于99%。(2)当线缆进入机房后,会沿着桥架进入机柜配线架或是壁挂配线架,理线是指在机房的进/出线端至配线架的模块之间,将线缆整理齐,机柜内的线缆位于机柜的后侧,垂直的线缆每隔1米应绑扎一次防止线缆应重量产生拉力造成线缆变形,水平的线缆每隔30CM应绑扎一次,机柜、配线架、配线箱做到两底角平行。每根线从进入机房开始直到配线架为止,应做到亨平竖直不交叉,并按排线顺序要求,有序的做整齐,做到每个弯角都有线缆固定。(3)配线架上每个端口的终端地址都要做好记录,编排好顺序,以便在后续保障服务查线时能一目了然的找到所需的端口,提高跳线效率和准确率。5.2.3服务要求(1)服务交付前应当完成现有线路的整理工作。(2)服务期内每三个月完成一次现场线路整理工作。5.3.由乙方提供日常设备配置和巡检服务,缩短语音通信设备维护周期,提高维护标准和质量。5.3.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后续总体通信服务的的售后保障支撑,通过在福州本地有专业的服务支撑团队和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专责的售后服务中心,实现维护本地化,对产品使用中的技术问题迅速加以解决。5.3.2服务标准(1)故障申告服务:乙方提供5年7X24小时的免费维保服务,并提供客户经理、项目经理、技术服务热线和设备厂家多种故障申告处理和投诉服务方式。在接到故障投诉后,乙方技术人员的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并详细了解故障情况,在线提供故障处理的技术指导服务。经电话响应故障判断需进行现场支持的,乙方技术人员按时限要求及时赶赴故障现场处理故障,直至故障解决,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故障申告处理后5个工作日之内,乙方进行100%回访,及时了解故障处理的意见、存在的问题,对于不足部分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并做好回访记录。(2)技术支持服务:乙方组建项目团队,在语音通信服务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凭借网络、技术、人才优势,提供通信领域的技术和业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设备配置服务、设备技术支持、设备操作在线支持、业务咨询,通信网络测试、故障诊断、应急通信等。(3)定期巡检服务:乙方制定项目经理责任制,针对本项目的通信服务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技术经理和项目经理,成立相关技术团队,每月开展最少两次主动上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巡检、服务回访、业务咨询等。5.3.3设备原厂服务(1)设备享有原厂质保和原厂专业的售后服务支持;定期完成数据库整理、 告警查询和分析、电源 测量及检查风扇并及时清理灰尘、定期备份数据库。(2)中继线检查(不拆线)、 对输入和输出线路检查;对设备提供的业务流程进行实测,对用户的反馈的问题或障碍进行核实并逐一排查。(3)设备运行状态分析,对存在告警进行故障清除:先了解故障现象并简单检查易出故障部位(包括插接件的接触情况)、再消除故障,并做好现场记录。(4)定期组织培训用户的相关技术人员,重点在巡检过程中对设备的相关操作使用技巧、常见问题的处理等方面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5.4其他服务事项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每三个月完成一次甲方现场线路整理工作。乙方承诺为本项目采购的相关设备均长期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上述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乙方应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在3年通讯运维服务期满后乙方继续向甲方提供通讯运维服务(含设备原厂服务和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巡检服务),且每年运维服务费用为6.15万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份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招标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6.1.2验收程序和方法;中标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查,投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6.1.3中标方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方对所有货物性能进行质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6.1.4验收与最终验收;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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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3.3 | 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3.3 | 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满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33.4 | 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满两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延期说明函的前提下,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金额的1‰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6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3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违约金,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付清。10.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跟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合同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本合同具体条款内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乙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 住所: | 福州市东街7号 |
单位负责人: | 吴偕林 | 单位负责人: | 高金兴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佳佳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10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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