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永昌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永昌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受永昌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拟对永昌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9GK-097,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160页5.2.3评分标准为:

具体评分权重如下: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评审

30

详细的评标内容见下述评分细则

2

技术评审

45

3

商务评审

25

合计

100

具体评分办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报价部分

30分

(1)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若招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与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扣除;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将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

45分

(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主要技术参数(带“★”号项)出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1分,其他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满分10分)

(2)所投核心产品(包括在线多屏编转码平台、55寸液晶拼接屏、外置拼接处理器、出口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管理区日志审计系统、管理区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分布式超融合系统、数字接口4K高清编辑工作站、升级媒资和UPS主机)(带“▲”项)须提供技术支持文件(具体见技术参数要求),每缺一项减1分,最多扣5分。(满分5分)

(3)提供编辑工作站和播出服务器国家广电总局整机检测报告,非编板卡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提供一项得2分。(要求生产单位和委托单位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满分6分)

(4)提供编辑工作站、媒资服务器和播出服务器制造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广播电视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外包管理、销售方面),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 最高得4分。(满分4分)

(5)提供融媒体音频制作软件、超融合构架系统管理软件、智能语音报警系统软件、存储秒速合并系统软件、存储数据快照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满分5分)。

(6)提供提供编辑工作站、媒资服务器和播出服务器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满分6分)

(7)提供录音棚拾音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得1分,少一项不得分。(满分1分)

(8)液晶拼接屏提供无线升级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9)提供广播生产厂家音视频集成二级资质证书,提供音频工作站整机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提供备份切换器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证和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2分,少一项不得分。(满分2分)

(10)提供投标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得1分;提供融媒体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要求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满分4分)

(11)实施方案:投标人是否提供整体融合媒体设备连接架构图以及各功能系统设备连接架构图,如高清播出系统、广播播出系统、高清制作系统等,有图且结构清晰得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3

商务部分25分

财务资质及纳税情况:(6分)

(1)近三年年度财务状况(以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为准),提供一年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2)近三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公司所在地(以税务局出具的税务缴纳情况证明原件为准、每年度税务缴纳情况证明单独开具),每提供一年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企业业绩:(6分)

提供近两年广播电视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现场核对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每提供一项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履约能力证明:(8分)

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能力证明,以提供融媒体制播系统技术人员资质原件为准,每提供1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售后服务:(5分)

(1)质量保证期内,每季度应定期对投标产品做不低于1次售后走访和检修服务,每年不少于5次,得1分

(2)承诺全年365日无休息服务,得1分

(3)有生产厂家技术人员上门培训,得1分

(4)投标单位有免费400或800服务专线电话,得1分

(5)供货、质保、保修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1分)

现将其变更为:

评 分 标 准

具体评分权重如下: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评审

36

详细的评标内容见下述评分细则

2

技术评审

34

3

商务评审

30

合计

100

具体评分办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报价部分

36分

(1)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若招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与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扣除;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将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

34分

(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主要技术参数(带“★”号项)出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1分,其他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满分10分)

(2)所投核心产品(包括在线多屏编转码平台、55寸液晶拼接屏、外置拼接处理器、出口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管理区日志审计系统、管理区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分布式超融合系统、数字接口4K高清编辑工作站、升级媒资和UPS主机)(带“▲”项)须提供技术支持文件(具体见技术参数要求),每缺一项减1分,最多扣5分。(满分5分)

(3)提供编辑工作站和播出服务器国家广电总局整机检测报告,非编核心板卡与非编整机为同一品牌并提供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提供一项得2分。(要求生产单位和委托单位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满分6分)

(4)提供编辑工作站、媒资服务器和播出服务器制造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广播电视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外包管理、销售方面),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 最高得4分。(满分4分)

(5)提供录音棚拾音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得1分,少一项不得分。(满分1分)

(6)液晶拼接屏提供无线升级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7)提供广播生产厂家音视频集成二级资质证书,提供音频工作站整机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提供备份切换器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证和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2分,少一项不得分。(满分2分)

(8)提供投标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得1分;提供融媒体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要求原件带到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满分4分)

(9)实施方案:投标人是否提供整体融合媒体设备连接架构图以及各功能系统设备连接架构图,如高清播出系统、广播播出系统、高清制作系统等,有图且结构清晰得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3

商务部分30分

财务资质及纳税情况:(6分)

(1)近三年年度财务状况(以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为准),提供一年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2)近三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公司所在地(以税务局出具的税务缴纳情况证明原件为准、每年度税务缴纳情况证明单独开具),每提供一年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企业业绩:(10分)

提供近两年广播电视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现场核对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每提供一项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履约能力证明:(8分)

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能力证明,以提供融媒体制播系统技术人员资质原件为准,每提供1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售后服务:(6分)

(1)质量保证期内,每季度应定期对投标产品做不低于1次售后走访和检修服务,每年不少于5次,得2分

(2)承诺全年365日无休息服务,得1分

(3)有生产厂家技术人员上门培训,得1分

(4)投标单位有免费400或800服务专线电话,得1分

(5)供货、质保、保修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1分)

本变更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变更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机构: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 永昌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孙天平 联系电话:139*****055

采购代理机构:永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街城投写字楼东507

联系人: 李娜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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