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厂(煤询)-2019-05-001中标结果

南宁电厂(煤询)-2019-05-001中标结果

********9#">采购信息
报价截止日期:2019-05-07 14:30
申请单位:南宁电厂单据编号:南宁电厂(煤询)-2019-05-001申请人:丛洪生
签发人:申请日期:2019-05-05交货时间:2019-05-08至2019-06-30
煤种:无烟煤原煤采购数量(万吨):6运输方式:火车
交货地点:钦州、防城港结算方式:一票结算验收方式:港口第三方验收
限价说明: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结算付款方式:数量验收:双方结算数量以码头装车楼数/汽车过磅数为准。质量验收:买卖双方共同指定港口第三方质检机构负责全程取样测发热量并出具检验报告。以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9#">煤质要求
[收到基基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7500(kcal/kg)全水分Mt≤:12(%)收到基挥发分 Var:至(%)
收到基灰分 Aar≤:(%)收到基全硫 St,ar≤:(%)

[空气干燥基基准]
空干基灰分 Aad≤:(%)空干基全硫 St,ad≤:(%)空干基挥发分 Vad:至(%)

[干基基准]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Kcal/kg)干基全硫 St,d≤:9(%)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6至 15(%)

粒度≤:(mm)灰熔点ST≥:(℃)哈氏可磨系数≥:(HGI)

备注:1、计价热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7500(KCal/kg)为基数,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或者低于基数时, 按下列约定增加或者扣减单价(加扣款不分段):(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大于7500(KCal/kg)时,每上升1(KCal/kg),按基价加价;(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小于7500(KCal/kg)且大于或等于7000(KCal/kg)时,每下降1(KCal/kg) ,按基价扣减;(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小于7000(KCal/kg)且大于或等于6500(KCal/kg)时,每下降1(KCal/kg)扣减0.15元/吨;(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小于6500(KCal/kg)时,需方可以拒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负责。 2、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要求6%≤Vdaf≤15%,低于6%的,则每降低1%扣2元/吨;高于15%,则每升高1%扣2元/吨。 3、干基全硫(St,d):要求 9%以下。超过9%,则每超0.1 %扣5.0元/吨,不足0.1%的按比例计算,扣至仅付80元/吨为止。 4、数量验收:双方结算数量以码头装车楼数/汽车过磅数为准。质量验收:买卖双方共同指定第三方质检机构负责全程取样测发热量并出具检验报告。 5、结算方式:一票结算。供方需按结算价格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6、付款形式:银行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数量
武汉周正工贸有限公司3万吨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进口煤项目部)3万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厂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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