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两微一端”平台代运营服务 中标结果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两微一端”平台代运营服务 中标结果
包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两微一端”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两微一端”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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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670号 | |||||||||||
评审日期: | 2019年06月04日 | |||||||||||
公示日期: | 2019年06月04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包含网站建设、技术服务等文字性描述; 4,4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黑名单。 4.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7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出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必须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乔晓红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金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商会大厦2008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富强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马海飞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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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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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李凤娥,乔晓红,张丽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内蒙古金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金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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