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齿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中标结果
义齿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锦冠桥义齿有限公司义齿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与环保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北五楼514室
项目名称 | 南昌锦冠桥义齿有限公司义齿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海产业园86#楼 |
建设单位 | 南昌锦冠桥义齿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5%,属于新建性质,占地面积1166.44㎡,租赁南昌市弘丽针织厂购置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海产业园86#楼空置厂房(共3层),从事Ⅱ类6863口腔科材料生产,设计年产固定类义齿1万颗及年产活动类义齿1万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装修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赣江南支。 2、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装修阶段产生的油漆废气以及在装饰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议在装修时尽可能选择挥发少、性质稳定的环保涂料或装饰、装修材料,减少挥发性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施工期间应有完善的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干扰。 4、项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塑料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外运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通过车间自建的三级过滤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一并排入佳海产业园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达到瑶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统一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瑶湖污水处理厂,由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赣江南支。 (三)废气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修模、车金、车瓷、胶托打磨、抛光、全瓷设计、上瓷、清洗、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热处理、注塑、弹性胶加热等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铸造燃烧废气。 粉尘及VOCs由各工序集气罩收集,进入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的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其他行业有组织排放标准。 未被收集的粉尘、VOC,铸造燃烧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VOCs、NOx、SO2排放速率分别为1.38×10-3kg/h、3.0×10-4kg/h、1.15×10-4kg/h、2.38×10-5kg/h,经环评预测,项目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测绘报告显示,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四)噪声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消声、减振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生产噪音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埋料(2t/a)、废石蜡(4.5×10-4t/a)、废弃金属(2.0×10-4t/a)、废弃石膏(1.5t/a)、不合格产品(5.0×10-4t/a)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渣(HW08,900-209-08,8.0×10-3t/a),废活性炭(HW49,900-041-49,1.66×10-2t/a)、废过滤棉(HW49,900-041-49,0.05t/a)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6.28t/a)。 废弃包埋料、废石蜡、废弃金属、废弃石膏、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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