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1825广州市海珠区知信小学校园改造工程(佳信校区、泓景校区)施工总承包(第三次)预中

JG2019-1825广州市海珠区知信小学校园改造工程(佳信校区、泓景校区)施工总承包(第三次)预中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知信小学校园改造工程(佳信校区、泓景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次)[项目编号:JG2019-182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国基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广东高翔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8广州市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6点,具体情形为:(没有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0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1广东蓝谷建筑有限公司通过
12广东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3广东粤腾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4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5广东省建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6广州市黄埔区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7广东圣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
18广州市瑞华永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9广州市裕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6点,具体情形为:(没有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负责人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0广东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1广州悦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通过
22广东万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3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4广东兴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5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知信小学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135*****27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校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