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采购便携式计算机单品牌竞价项目(JZCZ-JJ-2019-000156)成交公告
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采购便携式计算机单品牌竞价项目(JZCZ-JJ-2019-000156)成交公告
根据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上竞价的成交原则,并经采购单位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采购便携式计算机单品牌竞价项目 | ||||||||||||||
二、项目编号:JZCZ-JJ-2019-000156 | ||||||||||||||
三、成交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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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事项: | ||||||||||||||
1、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2、联系人:唐晓霞 | ||||||||||||||
3、联系电话:******* | ||||||||||||||
4、联系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 ||||||||||||||
五、公告说明: | ||||||||||||||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 ||||||||||||||
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 ||||||||||||||
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 | ||||||||||||||
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 | ||||||||||||||
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 | ||||||||||||||
诉,不予受理。 | ||||||||||||||
3、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2019年06月1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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