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登记号:TSC2019-41
标包名称: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标包编号:TSC2019-41
采购需求:

定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技术服务项目需求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 号)、《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8﹞38号)和《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8﹞39号)等文件的要求,2019年我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570个,其中:镇级集体经济组织1个、村委会21个、社区13个、村民小组275个、居民小组260个。




(一)前期组织准备



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动员、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工作组,研究确定本改革工作计划,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上会表决、张榜公示后上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手册和悬挂横幅标语等,协助做好我镇组织镇相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村(居)会计、村(居)民小组长等干部的动员培训工作,收集相关宣传培训照片、代表大会照片、公示照片、会议记录等档案材料。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清产核资



<!--[if !supportLists]-->1、<!--[endif]-->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前期组织准备时成立),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县、镇的清产核资方案,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制定本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清产核资时点为 2017年 12 月 31 日。



2、资料收集。指导我镇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收集相关凭证、账簿、工程资料、流转合同等材料;指导我镇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收集农经权、林权、国土“二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界线数据。



3、“三资”清理。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以原始发票、合同协议、权属证书、档案资料等合法、合理资料为依据,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4、登记。按农业部制定的清产核资登记表分门别类对照予以登记,涉及土地、林地等资源的,要以相关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等成果为依据,无证书的登记时需备注,重点在成果转换。



5、核实。进一步逐项逐笔核实,重点对“三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争议的资产、资源应待妥善处理后补登记。



6、公示。将清查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时间 7 天,并受理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核查至群众认可。



7、确认。公示期满,应指导召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对本次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确认,并形成报告提交给镇产改领导小组审核。



8、上报。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汇总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 7 天),出具《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镇产改办及县产改办备案。



9、建档。建立健全纸质台帐、电子台帐,并将清产核资当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管理。



(三)成员资格界定



1、成立组织。指导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组(前期组织准备时成立),负责成员的界定、统计等工作。



2、发布公告。发布公告、通告本次成员身份界定登记时点,及开展登记受理时间。



3、摸底登记。张贴公告、广播等方式通知群众携户口簿等信息到工作组处予以登记。指导工作组根据需要到公安部门提取户籍信息,并以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登记汇总。



4、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根据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成员身份界定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并签名确认,报镇产改办审核并公示。



5、审核公示。根据方案,对农村集体成员身份予以审核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确认,并张榜公示 7 天。



6、上报备案。将成员名单上报镇产改办及县产改办备案。



(四)折股量化



1、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指导召开领导小组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股权设置模式、股权管理模式,形成本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并通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上报我镇产改领导小组批复。



2、指导按“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展开量化配股,以户为单位,汇总成册,张榜公示(7 天)。



3、上报备案:将本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结果报镇产改办和县产改办备案。



(五)组建机构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协商程序完成推选成员(股东)代表;制定《章程》、《选举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投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长人选;向镇产改领导小组分别申请成立定城镇经济合作联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社,建立《股权登记簿》,协助发放股权证书等组建机构工作。



(六)档案整理归档



根据《文书档案整理办法》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前期准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组建机构等环节形成的各类纸质材料、声像材料分类整理归档,原件保存在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印件报镇产改办和县产改办备案。我镇负责提供纸张和复印机,复印件有第三方负责复印。



三、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限。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定安县的政策、规范(办法)、技术标准要求等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三)服务地点。我镇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5时30分

三、定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四、采购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1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元

七、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210C11、10C12号房间(德胜园区)

中标金额:*******.00元


八、专家名单:

吴肖淮,董西贤,卢传晓,陈乐康,陈慧芳

九、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联系人:麦增浩联系人:杨波
电话:186*****961电话:188*****800

2019年0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