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标公示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标公示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5-9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2019HFCZ1326


项目分包(标段):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9包:肥西县普通路灯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8包:肥东县太阳能路灯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7包:巢湖市太阳能路灯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6包:长丰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5包:庐江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


财政编号:RWSC2019-196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6月6日


第5包:庐江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送桥镇工业开发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玖佰玖拾贰万贰仟伍佰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5包:庐江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一批。

第6包:长丰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捌佰玖拾叁万陆仟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6包:长丰县贫困村太阳能路灯一批。

第7包:巢湖市太阳能路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宝典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贰佰零捌万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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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7包:巢湖市太阳能路灯一批。

第8包:肥东县太阳能路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朗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天长市经十一路东侧、纬一路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佰零陆万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8包:肥东县太阳能路灯一批。

第9包:肥西县普通路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丰祺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菱塘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玖拾捌万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第9包:肥西县普通路灯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杜葵,舒琴,杨晓明,严焱,高天福,黄成鹏,陶勇君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B座四楼412室

联系人:黄成鹏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孙林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11日至2019年06月1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11日



附件:
****-********6c7d" target="_blank">扶贫办6.10.docx
招标正文.pdf
招标正文.pdf
招标正文.pdf
招标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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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办公室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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