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BOT环境影响中标结果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BOT环境影响中标结果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项目名称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住仁山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吉安康达水务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住仁山路交叉口(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7"55.95,北纬270"26.62)。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废水4万m/d,采用“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尾水排放至赣江”水处理工艺,同时设”T”口向金鸡湖生态补水。项目总投资10032.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98.5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50695m2,主要包括: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精密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楼、机修间、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门卫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处理措施、地下水防渗和固废存储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工作人员生活、冲洗废水、废气净化系统废水一起经厂区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

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厌氧段进行加罩密封处理,使其中废气不会逸出污染周边环境,另在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布置排风点,使相应的处理区域处于微负压状态。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厌氧段恶臭废气引入1#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在脱水机房中对污泥脱水机、贮泥池、污泥堆放场所分别进行加罩密封处理,使其中废气不会逸出污染周边环境,另在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布置排风点,使相应的处理区域处于微负压状态,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恶臭废气引入2#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采用消音、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轻噪声排放。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鉴别后,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送有进行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各污水处理池、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污泥池、污水管道区域等重点防渗,池体基础采用双层防渗结构,以压实土无纺土工布复合基础为地基,其上铺设2mm厚HDPE膜。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50mm,渗透系数≤10-6cm/s,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地下水池四周回填土和涂刷防水涂料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地面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面层可采用防渗涂料面层或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10-12cm/s)。管道采取的防渗措施如下:采用抗渗混凝土管沟,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

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机修车间及仓库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火花、防腐防渗涂层,渗透系数低于10-7cm/s。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六)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搬运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时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应的生产工艺设备。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通过网站、报纸等形式进行了公示。经公众参与调查情况反馈,未收到相关公众意见,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标签: 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厂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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