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于2019年6月10日8时30分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人: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浦城县永兴镇西乡街85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86*****713
监督部门: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
二、投标报价(中标价):
①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其中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无其他设计收费。
②建安费:按经浦城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的造价下浮8.00%(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③技术服务费(报检、培训、调试及试运行费等)包含于投标报价内,且分布于各子目内,不予单独填列。
总工期:720日历天
三、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联合体主体:福建绿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沃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蕾证书编号:CS********6总得分:80.84分
四、废标情况说明:福建省恒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中科碧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3.2.5项要求,不符合响应性评审标准,其初步评审不合格。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袁安华、王旭敏、李雄、陈剑峰、刘艳云。
六、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1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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