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宽城区公告时间2019年06月11日13:5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8日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0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1.齐晓霞2.蒋炳霞3.董立平
总成交金额¥94.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宇
项目联系电话176*****835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国宇176*****835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的委托,就“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DNCC-2019-0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DNCC-2019-010

项目名称: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张国宇

联系方式:176*****83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先生****-********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国宇176*****83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JLDNCC-2019-01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8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总成交金额:9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吉林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七条东盛街道办事处310室94.5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圆。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齐晓霞2.蒋炳霞3.董立平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对房屋进行室内和室外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4. 采购预算:960202元人民币,其中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66297元人民币,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93905元人民币;

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6 .采购范围:就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购;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

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DNCC-2019-01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对房屋进行室内和室外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4采购预算:960202元人民币,其中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66297元人民币,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93905元人民币;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2.6 采购范围:就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购;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至少5名(含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造价员/造价师1人),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要求:投标单位为拟派人员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以上人员须在《http://cx.jlsjsxxw.com/》上备案可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西街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705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7.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
  9.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社保证明(要求:投标单位为拟派人员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
  10.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出具日期为报名期间,由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12. 项目拟派其他人员岗位证或注册证原件;
  13. 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汇总表,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证书名称、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参保个人编号;
  14. 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须提供《http://cx.jlsjsxxw.com/》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15. 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要求的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西街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圆的保证金或响应保函。

5.4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及《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国宇

电话:176*****835

监督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成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5 28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联系人:张国宇

电话:176*****835

1.1.4

项目名称

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和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就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购

1.3.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4.1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至少5名(含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造价员/造价师1人),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要求:投标单位为拟派人员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以上人员须在《http://cx.jlsjsxxw.com/》上备案可查。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谈判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谈判截止日期前三天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1

谈判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截止日期前三天

2.2.2

谈判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0日9:30时

2.2.3

谈判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6 小时内

2.3.2

谈判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6 小时内

3.1.1

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谈判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

4、投标谈判响应保证金证明原件;

5、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6、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用U盘存储);

7、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未按以上内容提交相关证件的视为谈判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谈判。

3.3.1

谈判响应有效期

60

3.4.1

投标谈判响应保证金

谈判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不少于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开户名称: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行 号:********0769

帐 号:****************004251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6:00时

注:

1、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前提交,以实际到账为准。如规定时间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2、规定时间之前没有转(存)入指定账号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位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5、并在2019年6月6 日 16点前持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到账并换取收据,以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作为唯一的保证金缴纳凭证。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6年起至2018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应按谈判文件格式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且应编制页码及目录。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时至9:30时

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7楼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9年6月10日9:30时

谈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7楼开标室

5.2

谈判程序

谈判顺序: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 人;

成员确定方式:随机抽取3名技术经济专家

7.1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控制价

960202元人民币,其中扶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66297元人民币,新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为493905元人民币。(供应商总价及分项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

9.2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圆。

9.3

质量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后审定值的3%,质保期结束后30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4

质量保证期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两年。

9.5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值的90%(该笔款项已包含本项目发生的全部农民工工资费用),施工单位已完成支付全部农民工工资后,支付至审定值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9.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按照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居家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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