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 中标结果

公务车辆 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东至县公务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CZD********-1A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浩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站前区华天汽车集聚园
成交金额:678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帕萨特2017款330TSI DSG尊荣版4辆
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睿
高俊慧
胡剑
采购人名称: 东至县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东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张良军
联系方式:180*****600
采购机构名称: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
项目负责人:徐淑婷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11日至2019年06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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