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设计服务(增加部分)(编号:GGZC2019-D3-03693-GXCJ)
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设计服务(增加部分)(编号:GGZC2019-D3-03693-GXCJ)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增加部分)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9-D3-03693-GXCJ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增加部分)一项。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A分标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691800.00);B分标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壹佰元整(¥55100.00);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A分标: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于2014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为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该设计单位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在2015年10月按招标要求及范围完成施工图(除基础部分之外)的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后因征地问题暂停该项目,至去年2018年11月重新启动基础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因设计服务工作年度跨越5年之久,原实行的建筑工程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与现行的规范及标准变化较大,造成原来设计的施工图基本作废,现需要按新的规范及标准进行重新设计及调整。由于该项目服务时间紧迫,为延续原设计项目施工设计图及绿色建筑的衔接性和完整性,确保本项目如期完成,拟由原设计单位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设计服务采购A分标的单一来源供应商。B分标: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6月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成交单位为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该咨询单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按招标要求及范围完成一星级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后因征地问题暂停该项目,至去年2018年11月重新启动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因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从2014年6月开始至今跨越时间过长,原实行的建筑工程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与现行的规范及标准变化较大,造成该项目原绿色咨询成果基本作废,现该项目需要按新的标准及规划进行重新设计、调整、增加绿色建筑咨询的内容。由于该项目服务时间紧迫,为延续原项目施工设计图及绿色建筑的衔接性和完整性,确保本项目如期完成,拟由原成交单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绿色建筑咨询的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设计服务采购B分标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A分标:成交单位: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8号A栋8楼(川泸国际);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691500.00.00)。(附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B分标:成交单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双拥路东侧汇金苑30层30P、30S号房;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捌佰元整(¥54800.00)。(附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七、采购人员代表:黎玉梅、韦锦棒 八、公示(告)的期限:2019年6月12日(1个工作日)九、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教育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联系人及电话:黎玉梅,****-*******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项目联系人:谢静婵联系电话:****-*******3.监督部门:贵港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科电话:****-*******,****-*******。十、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教育局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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