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变更公示[更正公告]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变更公示[更正公告]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THXCG********-1

2、项目名称: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单位: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资金来源:中标单位自筹(项目总投资额预算不低于2.246亿元。前置条件:(1)以上特许经营权项目内容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2)在太和县成立运营管理公司并在太和缴纳相应税费;在太和投资建设年产20000台(套)智能停车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用地50亩,容积率不低于1.1,并按照县城管局要求,在城区干道预留部分公共停车位)

5、项目内容:

(1)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的普及,太和县机动车数量从2016年开始,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截止2018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2万辆以上,但是目前太和县的停车资源严重匮乏,城市车位缺口达到50%以上,加上城市停车智能化水平低,很多停车场资源出现了信息孤岛,导致车位平均利用率低于50%。泊位建设缺乏监管,车辆在道路乱停乱放现象显著,加剧了城市停车难。

根据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门于2015年8月份颁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文件,明确了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坚持集约挖潜,充分发展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坚持建管同步,加强违法行为治理建设。

太和县政府决定加强城市停车智能化建设,开启城市智慧停车项目。通过城市智慧停车系统的智能化升级,实现路侧停车无人化管理、停车管理智慧化、运用静态交通管理调控动态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市民出行率,市民出行的便捷性。

(2)项目模式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第25号令)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本项目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属性,拟参照《办法》的规定及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太和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模式选定特许经营者(即“中标人”),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监督。特许经营权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给太和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并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3)项目建设内容

1)立体停车库:项目拟新建立体停车库,总停车位不低于2000个(立体停车库位置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参考中标单位选址意见基础上,具体选址以规划局为准);

2)充电桩:其中停车场内配建不低于200个;公共区域内配建不低于150个,充电桩建设主要以停车场配建为主,同时在公共场合、合作商场建设公共充电桩,满足社会新能源停车充电的需要;

3)路边智能驻车器(车位锁):拟改造路内停车位为智能驻车器(车位锁),初步区域拟定为南从沙河路东到长征路西到国泰路北到祥和路(泊位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具体以城市管理部门划定为准),合计4465个,根据市场需求和管理需要,将该部分路内停车位资源作为项目实施内容,与中心城区筹建的停车场协同管理。

4)智慧停车系统:①新建中心城区“互联网+”与卫星精准定位智慧停车系统;②智慧停车系统改造:改造停车场(广场)或新增门禁系统不低于100套(注:地下停车位产权私有自用不计入);③新建道路停车诱导系统:主干道建设一级诱导屏不低于10个,二级诱导屏不低于50个;④纳入项目统一管理的公园景点、体育场馆、政府服务部门单位等其他停车泊位资源4160个(其中公共管理部门自用1416个,其他可纳入管理资源2211个,游园广场533个)将其他社会停车场资源纳入智慧停车系统,开展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静态交通停车服务,实现停车场数据实时监控。

5)新建智慧交通指挥平台:将已市场化的停车场纳入智慧停车系统;与城管、交管部门建立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可视化、数据管理、实时分析等。

(4)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20至25年(含建设期3年)。

(5)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额预算2.246亿元,前置条件:

1)以上特许经营权项目内容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2)①在太和县成立运营管理公司并在太和缴纳相应税费;②在太和投资建设年产20000台(套)智能停车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用地50亩,容积率不低于1.1,并按照县城管局要求,在城区干道预留部分公共停车位。

(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并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竞争。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之一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之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承诺:1、中标后在太和县成立运营管理公司并在太和县缴纳相应税费;2、中标后在太和县开发建厂,建设年产20000台(套)智能停车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用地50亩,容积率不低于1.1。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05170800分至 2019年 061009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价格:招标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6100930

2、开标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 栋4 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 B11 栋 4 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路38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3*****55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下述两个账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整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由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管,转入下列账户:

1、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2、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和支行

银行帐号:***********************

2019年5月17日

附件如下:

太和县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定稿).docx

采购需求.docx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变更公示[更正公告]
【信息日期:2019/06/12】

关于“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

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项目原成交公告现统一更正为: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

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THXCG********-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智泊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牵头人)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北路16号(牵头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联合体成员)

成交金额:********0.00元

特许经营期年限报价(年):25年(含三年建设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486300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评审委员会名单:谷颍华、李小冬、马艳、钱宏伟、孙洪志、孙建敏、应连军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路38号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556

公告期限:20190612日至20190613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153*****5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06月12日


附件: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更正公告.docx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信息日期:2019/06/11】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

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THXCG********-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智泊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北路16号

成交金额:********0.00元

特许经营期年限报价(年):25年(含三年建设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486300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评审委员会名单:谷颍华、李小冬、马艳、钱宏伟、孙洪志、孙建敏、应连军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路38号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556

公告期限:20190611日至2019061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153*****5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06月11日


附件:
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docx
*******e6f4" target="_blank">太和县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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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智慧停车 立体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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