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委党校新校区教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定远县委党校新校区教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定远县委党校新校区教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委党校新校区教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5-12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 月21 日

开标日期:2019年6月1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新国景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全路南谯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贰佰柒拾陆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0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及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图服、邹庆红、杨沉、王智文、陈开兵

采购人名称:中共定远县委党校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

联系人:宋朝辉

联系方式:139*****2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万汇龙国际装饰城

项目负责人:陈彬 联系电话: 138*****301

收费标准:按交易(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 2019 6 13 日至 2019 6 14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中共定远县委党校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共定远县委党校,联系电话:139*****2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共定远县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办公家具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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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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