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谈判结果公示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谈判结果公示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谈判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GN2019-01-1013)进行谈判。本项目于2019613100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第评标室进行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判结果

项目名称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

GN2019-01-1013

主要采购内容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范围是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新建二期货运站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节能与幕墙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及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检测、室外道排检测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委托检测,具体检测项目、 数量及频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2.设计、施工及招标人的要求;

3.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

4.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需要;

5、甲方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量;

控制价3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预成交价

316000元

公示期:自2019613日 至 2019617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谈判申请人的谈判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9年6月13日


无附件

标签: 第三方检测 质量 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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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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