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设备中标结果

警用设备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QZJ********
三、竞标内容: A分标:指纹采集仪1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投影机1台等设备,B分标:不锈钢宣传栏12块、不锈钢宣传牌26块、木质标语牌18块、木质制度牌44块等设备,C分标:栅栏式监狱通道门119樘,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四、项目竞标公告时间: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定标时间:2010年12月24日
六、中标结果:

A分标: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
中标金额
1
南宁怡鑫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星湖路32号1栋1单元102号房
¥141600.00元
B分标: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
中标金额
1
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樟树市四特大道305号
¥683800.00元
C分标: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
中标金额
1
广西九盾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龙泉路5号(柳州金象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
¥440000.00元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明旭、吴继吉、李古站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范文鹏 联系电话:****-******* 传真:****-*******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钦州市总工会二楼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 ****-*******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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