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LBHGJ-G19-0405)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LBHGJ-G19-0405)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LBHGJ-G19-0405)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 委托,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LBHGJ-G19-0405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210.8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第2包9.59北京新国信软件评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2层B201
第3包9.95天津市兴先道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桂苑路7号A座417
第4包10北京得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小企业基地二楼C2021-2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一)实施进度合同签订起10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并交付甲方。(二)项目培训(1)中标人应免费为系统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进行有关安装、调试、维护、操作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天数、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在合同签订后实施。(2)中标人提供的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如系统操作、权限管理、日常运维等内容。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原理、技术特性、操作规范、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所有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3)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采用用户现场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具体培训时间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须在培训开始前20天内将培训计划和教材提交用户审核。(三)售后服务(1)产品免费质保期:三年(2)售后服务维保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包括售后技术支持方案、质量保证承诺、免费维护期、服务能力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描述,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持。(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根据用户需求,投标人免费提供系统软件的故障修复、技术支持等服务内容,免费服务期内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24小时。(4)驻场运维人员:软件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方需提供15个开发人员进行现场实施,软件项目上线后,质保期内(至少3年)需中标方提供8个运行维护开发人员,对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现场开发维护。驻场运维人员必须从对项目熟练的实施人员中挑选,并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办公。1.0210.8210.8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软件测评服务对软件进行功能性测试,从系统的业务逻辑、功能逻辑、输入输出验证等方面对系统的功能进行分析,通过查看用户文档、执行程序功能,测试并发现系统中存在的缺陷。出具测试报告。1.09.599.59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等保测评服务1.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档内容要与被测评系统结构相符合。3.测评服务提供方应具备后续服务支持能力,要对测评结论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设计方案。在测评实施期间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要指定专业工程师提供5×8现场运行技术保障,提供不少于20人日的现场测评服务。全部测评文档装订成册,建立测评档案。4.测评项目组成员需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并提供项目组成员资质证明材料以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测评工具清单及技术资料。5.测评公司应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包括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咨询等相关服务。6.测评结束后需对用户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1.09.959.95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1.对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利用有关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有关的监理规范流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项目的问题,并协调各方进行解决,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计的目标。2.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3.通过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款项支付工作。4.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状况,对合同的延误和延期、合同变更、索赔等方面进行管理。5.进行变更控制、信息管理和工程文档管理、协调与该项目有关的厂商的工作关系等其他工作。1.0101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江,王剑君,王芳倩,杜同鉴 张树鑫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工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警官:166*****66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4748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规定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59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督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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