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1日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47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湖南奥格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休耕 面积(亩) | 翻耕 总面积(亩) | 综合 单价(元/亩) | 合计 金额 (元) |
一标段 | 腰潞镇 | 枧田村 | 1589.04 | 4307.15 | 139.8 | 602139.57 |
舲舫乡 | 长鸭村 | 1498 | ||||
思聪街道办 | 三华村 | 1220.11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万贰仟壹佰叁拾玖元伍角柒分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602139.57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至公历2019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深翻耕;经验收深翻耕后公历2019年9月1日至公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旋耕整地开沟。
2.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现场验收合格深翻耕面积×深翻耕单价+现场验收合格旋耕开沟面积×旋耕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100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 主要指标 |
犁耕断条率,次/m | ≥3 |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 ≥60 |
立垡与回垡率,% | ≤5 |
翻耕深度,cm | 15-20 |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
说明:原则上平块田块必须用铧犁深翻耕,对地形复杂或杂草密高的田块可以用圆盘犁深翻耕。圆盘犁深翻耕技术指标同上表一致。
2.旋耕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深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环田开一圈围沟后,田块面积大于334㎡的每丘田开一条“井”字形纵横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田块面积小于334㎡的每丘田开“十”字形沟或开一条中沟,沟宽25~30厘米,沟深15~20厘米。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子,口子宽25-30cm,保持田间积水排出畅通。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翻耕区域(含深翻耕、旋耕和开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或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乙方完成标段内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阶段的旋耕整地开沟。深翻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旋耕整地开沟,乙方完成旋耕整地开沟后3日内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执GPS仪器在翻耕区域实地测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小组抽查核实。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7.变更。①无论发生翻耕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翻耕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休耕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休耕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翻耕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深翻耕、旋耕开沟时间进度)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按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核减扣除1000元。乙方如在公历2019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所有作业任务的,甲方除核减扣除乙方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扣款1000元外,同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翻耕的单价标准认定:深翻耕、旋耕开沟单价标准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价;单项开沟单价标准为20元/亩。②对不合格翻耕质量的扣款公式为:不合格深翻耕金额扣款=深翻耕单价×不合格深翻耕面积;不合格旋耕金额扣款=(旋耕单价-20元)×不合格旋耕面积;不合格开沟金额扣款=20元×不合格开沟面积。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不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利息。
5.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7.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湖南奥格泥农业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醴陵市桔园小区经济适用房7号楼60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38*****48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
醴陵支行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47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株洲市绿盛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 乡镇名称 | 村名 | 休耕面积(亩) | 翻耕总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二标段 | 火田镇 | 五门村 | 351.52 | 4109.13 | 136 | 558841.68 |
界首镇 | 花甲村 | 3757.61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伍万捌仟捌佰肆拾壹元陆角捌分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558841.68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至公历2019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深翻耕;经验收深翻耕后公历2019年9月1日至公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旋耕整地开沟。
2.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现场验收合格深翻耕面积×深翻耕单价+现场验收合格旋耕开沟面积×旋耕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100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 主要指标 |
犁耕断条率,次/m | ≥3 |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 ≥60 |
立垡与回垡率,% | ≤5 |
翻耕深度,cm | 15-20 |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
说明:原则上平块田块必须用铧犁深翻耕,对地形复杂或杂草密高的田块可以用圆盘犁深翻耕。圆盘犁深翻耕技术指标同上表一致。
2.旋耕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深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环田开一圈围沟后,田块面积大于334㎡的每丘田开一条“井”字形纵横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田块面积小于334㎡的每丘田开“十”字形沟或开一条中沟,沟宽25~30厘米,沟深15~20厘米。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子,口子宽25-30cm,保持田间积水排出畅通。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翻耕区域(含深翻耕、旋耕和开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或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乙方完成标段内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阶段的旋耕整地开沟。深翻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旋耕整地开沟,乙方完成旋耕整地开沟后3日内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执GPS仪器在翻耕区域实地测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小组抽查核实。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7.变更。①无论发生翻耕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翻耕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休耕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休耕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翻耕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深翻耕、旋耕开沟时间进度)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按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核减扣除1000元。乙方如在公历2019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所有作业任务的,甲方除核减扣除乙方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扣款1000元外,同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翻耕的单价标准认定:深翻耕、旋耕开沟单价标准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价;单项开沟单价标准为20元/亩。②对不合格翻耕质量的扣款公式为:不合格深翻耕金额扣款=深翻耕单价×不合格深翻耕面积;不合格旋耕金额扣款=(旋耕单价-20元)×不合格旋耕面积;不合格开沟金额扣款=20元×不合格开沟面积。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不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利息。
5.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7.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株洲市绿盛农业综合
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永佳社区站场西路5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39*****2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攸县
支行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47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荣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 乡镇名称 | 村名 | 休耕面积(亩) | 翻耕总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三标段 | 舲舫乡 | 堤洲村 | 558.01 | 4038.01 | 138 | 557245.38 |
思聪 街道办 | 清水村 | 348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伍万柒仟贰佰肆拾伍元叁角捌分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557245.38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至公历2019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深翻耕;经验收深翻耕后公历2019年9月1日至公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旋耕整地开沟。
2.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现场验收合格深翻耕面积×深翻耕单价+现场验收合格旋耕开沟面积×旋耕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100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 主要指标 |
犁耕断条率,次/m | ≥3 |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 ≥60 |
立垡与回垡率,% | ≤5 |
翻耕深度,cm | 15-20 |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
说明:原则上平块田块必须用铧犁深翻耕,对地形复杂或杂草密高的田块可以用圆盘犁深翻耕。圆盘犁深翻耕技术指标同上表一致。
2.旋耕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深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环田开一圈围沟后,田块面积大于334㎡的每丘田开一条“井”字形纵横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田块面积小于334㎡的每丘田开“十”字形沟或开一条中沟,沟宽25~30厘米,沟深15~20厘米。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子,口子宽25-30cm,保持田间积水排出畅通。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翻耕区域(含深翻耕、旋耕和开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或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乙方完成标段内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阶段的旋耕整地开沟。深翻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旋耕整地开沟,乙方完成旋耕整地开沟后3日内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执GPS仪器在翻耕区域实地测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小组抽查核实。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7.变更。①无论发生翻耕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翻耕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休耕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休耕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翻耕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深翻耕、旋耕开沟时间进度)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按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核减扣除1000元。乙方如在公历2019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所有作业任务的,甲方除核减扣除乙方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扣款1000元外,同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翻耕的单价标准认定:深翻耕、旋耕开沟单价标准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价;单项开沟单价标准为20元/亩。②对不合格翻耕质量的扣款公式为:不合格深翻耕金额扣款=深翻耕单价×不合格深翻耕面积;不合格旋耕金额扣款=(旋耕单价-20元)×不合格旋耕面积;不合格开沟金额扣款=20元×不合格开沟面积。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不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利息。
5.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7.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茶陵县荣丰农机农民
专业合作社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茶陵县下东街道孟溪村十二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58*****9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茶陵城南分理处
帐号:181*****040002735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47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湖南中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 乡镇名称 | 村名 | 休耕面积(亩) | 翻耕总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四标段 | 洣江 街道办 | 诸睦村 | 1691 | 3640.29 | 139 | 506000.31 |
腰潞镇 | 石陂村 | 1949.29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陆仟元叁角壹分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506000.31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至公历2019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深翻耕;经验收深翻耕后公历2019年9月1日至公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旋耕整地开沟。
2.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现场验收合格深翻耕面积×深翻耕单价+现场验收合格旋耕开沟面积×旋耕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100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 主要指标 |
犁耕断条率,次/m | ≥3 |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 ≥60 |
立垡与回垡率,% | ≤5 |
翻耕深度,cm | 15-20 |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
说明:原则上平块田块必须用铧犁深翻耕,对地形复杂或杂草密高的田块可以用圆盘犁深翻耕。圆盘犁深翻耕技术指标同上表一致。
2.旋耕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深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环田开一圈围沟后,田块面积大于334㎡的每丘田开一条“井”字形纵横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田块面积小于334㎡的每丘田开“十”字形沟或开一条中沟,沟宽25~30厘米,沟深15~20厘米。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子,口子宽25-30cm,保持田间积水排出畅通。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翻耕区域(含深翻耕、旋耕和开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或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乙方完成标段内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阶段的旋耕整地开沟。深翻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旋耕整地开沟,乙方完成旋耕整地开沟后3日内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执GPS仪器在翻耕区域实地测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小组抽查核实。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7.变更。①无论发生翻耕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翻耕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休耕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休耕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翻耕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深翻耕、旋耕开沟时间进度)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按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核减扣除1000元。乙方如在公历2019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所有作业任务的,甲方除核减扣除乙方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扣款1000元外,同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翻耕的单价标准认定:深翻耕、旋耕开沟单价标准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价;单项开沟单价标准为20元/亩。②对不合格翻耕质量的扣款公式为:不合格深翻耕金额扣款=深翻耕单价×不合格深翻耕面积;不合格旋耕金额扣款=(旋耕单价-20元)×不合格旋耕面积;不合格开沟金额扣款=20元×不合格开沟面积。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不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利息。
5.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7.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湖南中沃生态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长银滨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89*****8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阴
支行
帐号:********7171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47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祖林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9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翻耕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 乡镇名称 | 村名 | 休耕面积(亩) | 翻耕总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五标段 | 虎踞镇 | 五峰村 | 1885 | 3634.91 | 135 | 490712.85 |
思聪 街道办 | 思聪村 | 1749.91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玖万零柒佰壹拾贰元捌角伍分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490712.85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至公历2019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深翻耕;经验收深翻耕后公历2019年9月1日至公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旋耕整地开沟。
2.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现场验收合格深翻耕面积×深翻耕单价+现场验收合格旋耕开沟面积×旋耕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100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 主要指标 |
犁耕断条率,次/m | ≥3 |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 ≥60 |
立垡与回垡率,% | ≤5 |
翻耕深度,cm | 15-20 |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
说明:原则上平块田块必须用铧犁深翻耕,对地形复杂或杂草密高的田块可以用圆盘犁深翻耕。圆盘犁深翻耕技术指标同上表一致。
2.旋耕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深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环田开一圈围沟后,田块面积大于334㎡的每丘田开一条“井”字形纵横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15~20厘米;田块面积小于334㎡的每丘田开“十”字形沟或开一条中沟,沟宽25~30厘米,沟深15~20厘米。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子,口子宽25-30cm,保持田间积水排出畅通。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翻耕区域(含深翻耕、旋耕和开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或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乙方完成标段内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阶段的旋耕整地开沟。深翻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旋耕整地开沟,乙方完成旋耕整地开沟后3日内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执GPS仪器在翻耕区域实地测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小组抽查核实。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翻耕(含深翻耕和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7.变更。①无论发生翻耕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翻耕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休耕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休耕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翻耕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深翻耕、旋耕开沟时间进度)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按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核减扣除1000元。乙方如在公历2019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所有作业任务的,甲方除核减扣除乙方超出时间进度的每天扣款1000元外,同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翻耕的单价标准认定:深翻耕、旋耕开沟单价标准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价;单项开沟单价标准为20元/亩。②对不合格翻耕质量的扣款公式为:不合格深翻耕金额扣款=深翻耕单价×不合格深翻耕面积;不合格旋耕金额扣款=(旋耕单价-20元)×不合格旋耕面积;不合格开沟金额扣款=20元×不合格开沟面积。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不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利息。
5.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7.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茶陵县祖林农机农民
专业合作社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茶陵县秩堂乡晓塘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37*****018
开户银行: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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