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货商(全称):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采购
3.项目名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
二、合同组成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7.专用合同条款
8.通用合同条款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货品种类 | 品种类型 | 品种名称 | 数量(㎏) | 结算价格 (元/㎏) | 金额 | 备注 |
水稻 | 杂交种子 | 优泰390 | 5000 | 58 | 290000元 | |
/ | / | / | / | / | / | |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
四、货物要求
1.甲方采购的货物为大田生产用水稻种子,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供种和用种,乙方种子包装、标签规范,保证品种真实性;
2.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二级种用标准以上,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净度≧98%,纯度≧96%,发芽率≧80%,水分≦13%(常规水稻种子发芽率≧85%);
3.供方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疫手续;
4.甲方收到种子三天内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7-1995)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特别要求:种子生产年份为2018年,供货种子应当是我县种子管理站抽样批次(或认可抽样批次)种子,附种子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五、种子质量纠纷处理
1.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不合格的种子甲方退回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违约相应责任;
2.发生田间种植纯度达不到质量标准事件,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处理。
六、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2019年6月1日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卸费用和运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按照合同收验货物对种子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合格及在种子大田种植纯度无质量纠纷、当季水稻收获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县财政拨款到账时间为准。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县采购办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 月27 日
合同签订地点: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公章):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健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合同备案: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2019年5月28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货商(全称):江西现代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采购
3.项目名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
二、合同组成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7.专用合同条款
8.通用合同条款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货品种类 | 品种类型 | 品种名称 | 数量(㎏) | 结算价格 (元/㎏) | 金额 | 备注 |
水稻 | 杂交稻 | 优泰98 | 5000 | 55 | 275000元 | |
/ | / | / | / | / | / | |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
四、货物要求
1.甲方采购的货物为大田生产用水稻种子,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供种和用种,乙方种子包装、标签规范,保证品种真实性;
2.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二级种用标准以上,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净度≧98%,纯度≧96%,发芽率≧80%,水分≦13%(常规水稻种子发芽率≧85%);
3.供方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疫手续;
4.甲方收到种子三天内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7-1995)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特别要求:种子生产年份为2018年,供货种子应当是我县种子管理站抽样批次(或认可抽样批次)种子,附种子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五、种子质量纠纷处理
1.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不合格的种子甲方退回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违约相应责任;
2.发生田间种植纯度达不到质量标准事件,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处理。
六、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2019年6月1日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卸费用和运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按照合同收验货物对种子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合格及在种子大田种植纯度无质量纠纷、当季水稻收获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县财政拨款到账时间为准。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县采购办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 月27 日
合同签订地点: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公章):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健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合同备案: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2019年5月28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货商(全称):湖南金健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采购
3.项目名称:邵东县农业农村局晚稻高档优质稻杂交种子采购项目
二、合同组成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7.专用合同条款
8.通用合同条款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货品种类 | 品种类型 | 品种名称 | 数量(㎏) | 结算价格 (元/㎏) | 金额 | 备注 |
水稻 | 杂交种子 | 桃优香占 | 7380 | 52 | 383760元 | |
/ | / | / | / | / | / | |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捌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 |
四、货物要求
1.甲方采购的货物为大田生产用水稻种子,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供种和用种,乙方种子包装、标签规范,保证品种真实性;
2.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二级种用标准以上,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净度≧98%,纯度≧96%,发芽率≧80%,水分≦13%(常规水稻种子发芽率≧85%);
3.供方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疫手续;
4.甲方收到种子三天内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7-1995)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特别要求:种子生产年份为2018年,供货种子应当是我县种子管理站抽样批次(或认可抽样批次)种子,附种子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五、种子质量纠纷处理
1.对种子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不合格的种子甲方退回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违约相应责任;
2.发生田间种植纯度达不到质量标准事件,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处理。
六、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2019年6月1日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卸费用和运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按照合同收验货物对种子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合格及在种子大田种植纯度无质量纠纷、当季水稻收获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县财政拨款到账时间为准。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县采购办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 月27 日
合同签订地点: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公章):邵东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健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合同备案: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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