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 中标结果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 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绥化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19日09:0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01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23日
评审专家名单宋华、闫淑华、董艳丽、徐金鹏、王立波、宋晓虹、王爱华。
总中标金额¥15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技术审核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鑫哲 电话:189*****722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HC【2019】0226号) 组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C【2019】0226号

项目名称: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项目

项目联系人:技术审核科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鑫哲 电话:189*****7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采购单位: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55万元

四、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全省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和安排部署全省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2月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做好全省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在此背景下,绥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绥化市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描绘绥化市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的空间发展蓝图。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立足于国家、省级层面的战略部署,系统提出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科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

五、拟采购项目说明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规划范围为绥化市域,包括1区6县3市,总面积35211平方千米,含市域规划、市辖区规划和相关专题研究。规划成果分为两大部分,1)市域规划与市辖区规划的成果:文本(单独成一册)、说明书(单独成一册)、图件(单独成一册)、数据库(提交矢量数据成果);2)相关专题研究的成果:专题研究报告(单独成一册)。

市域规划。制定战略目标,提出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确定空间格局,在“双评价”基础上,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明确市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城乡开发利用格局等,明确市域城镇体系;统筹优化划定“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明确要素配置,统筹各类自然资源和能源保护利用,提出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建立防灾减灾网络体系;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各县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市辖区规划。以中心城区规划为主。研究确定绥化市中心城区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明确中心城区范围,预测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城市发展主要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明确市级和次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绿地系统、产业发展、住房保障、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统筹提出市辖区范围内各乡镇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用于指导乡镇规划编制。

六、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技术图纸、专题研究报告、数据库和附件。

(一)文本。包括规划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发展目标与指标、空间格局、空间管控、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布局、耕地保护与生产能力建设、用地安排、县市发展指引、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说明。是对规划编制思路的详细阐释,以及对主要内容的研究论证。

(三)技术图纸。主要包括:

(1)自然本底图

(2)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图

(3)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三区三线”划定图

(6)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图

(7)生态安全格局图

(8)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图

(9)产业发展布局图

(10)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1)耕地保护规划图

(12)土地利用规划图

(13)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14)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15)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16)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7)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18)中心城区工业、物流用地规划图

(19)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20)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21)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22)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图

(23)中心城区电力工程规划图

(24)中心城区电信工程规划图

(25)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26)中心城区环卫工程规划图

(27)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图

可根据需要补充其他技术图纸。

(四)专题研究报告。《区域协同、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生态保护与空间优化研究》《宝华新区发展专题研究》《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等5个专题研究报告。

(1)区域协同、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研究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绥化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区域比较;发展动力梳理与方向判断;总体发展目标、分项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发展定位;发展战略等。

(2)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在做好产业发展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产业体系,提出未来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之间的协同策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研究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绥化产业发展脉络;产业发展现状;机遇与挑战;产业发展目标与定位;一、二、三产发展战略;产业园区的空间整合布局。

(3)生态保护与空间优化研究。梳理生态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各类问题相互关系、成因机理,从系统和整体保护出发,提出生态保护格局优化方案,以及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研究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则和目标;思路和框架;生态本底分析;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4)宝华新区发展专题研究。在深入研究分析宝华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基础上,结合增设新区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全方位融入哈尔滨都市圈发展为重要目标,研究提出宝华新区未来一个时期内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与具体路径等内容。

(5)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研究重大对外区域交通,包括空港、铁路、公路等;研究绥化市内部发展需求的交通网络,明确各层级的通道、组合、节点等。研究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a71a714122b8b&type=1&pageState=1&bidTypeName=8#_Toc********7">总则;********6a71a714122b8b&type=1&pageState=1&bidTypeName=8#_Toc********8">城市交通发展战略;********6a71a714122b8b&type=1&pageState=1&bidTypeName=8#_Toc********2">对外交通系统发展战略;********6a71a714122b8b&type=1&pageState=1&bidTypeName=8#_Toc********8">城市交通系统发展战略;********6a71a714122b8b&type=1&pageState=1&bidTypeName=8#_Toc********6">近期交通建设规划。

(五)数据库。包括市辖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区三线、各类空间要素规划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等矢量数据库。

(六)附件。包括规划评审意见、会议纪要等。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绥化市实际进行编制,如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照上述标准,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标准。

七、其他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编制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服务需求的理解、框架结构与技术路线、规划实施评估方案,以及融合各类规划的技术方案,提出“双评价”和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技术路线、进度安排、进度保障和质量保障等内容。

2.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承接过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项目的、具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编制或课题研究业绩的,需提供相关项目咨询合同或委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编制完成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获得上级政府批复的,需提供批复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经济地理、城市(乡)规划(与设计)、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以及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咨询工程师(仅限其他类城市规划专业),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20%,须提供报价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期限及地点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绥化市域内

6.付款方式

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分期付款

7.项目进度保障

项目总体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及初期成果阶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绥化市空间规划编制调研、资料收集,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制定工作大纲,形成初步框架思路。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形成绥化市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广泛征求绥化市相关部门、专家、县市区等意见,提交绥化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中期成果阶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内,完善绥化市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形成中期成果报告,广泛征求绥化市相关部门、专家、市县等意见,提交绥化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成果(评审稿)完善阶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成果修改、完善、提交。成果(评审稿)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

(四)最终成果阶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成果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报请绥化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并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报批要求。

8.售后服务保证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全力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成果,并在成果提交之后,提供完善的后续跟踪技术服务,包括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最新要求对编制成果进行的调整。

★9.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0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57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
1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1572.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宋华、闫淑华、董艳丽、徐金鹏、王立波、宋晓虹、王爱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

预算金额(元)

16,550,000.00

中标价格(元)

15,720,000.00

五、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总体规划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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