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东泉麻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柳城县东泉麻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城县东泉麻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柳城建标第(2019)11号 | |||||||||
招标人 | 柳城县砦美稻香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t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t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墙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休闲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为:1:沥青地面硬化8850平方米;2:雨水管网650米、污水管网650米;3:绿化4889平方米;4:太阳能路灯60盏;5:围墙540米;6:综合管线预埋800米; | |||||||||||
开标时间 | 2019年 6月 18日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6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 6 月21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春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春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黄伟伟(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6405)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赵朋(注册编号:CS********1)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黄光武(工程师,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黄伟伟(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640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芩溪市南渡镇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藤县太平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EPC),藤县金鸡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田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蒙山县黄村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贺华(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1623)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田海涛(注册编号:CS********9)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无 | |||||||||||
项目经理 | 贺华(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16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厦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梁海燕(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5349)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赵宇(注册编号:CS********0)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无 | |||||||||||
项目经理 | 梁海燕(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534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ggzy.liuzhou.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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