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家具中标结果
设备及家具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青岛理工大学设备及家具采购
合同编号:140*****1800071_004
采购编号:SDZS-2018-ZC087-A4
甲方:青岛理工大学
乙方:青岛四方启发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理工大学(甲方)所需青岛理工大学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名称)经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SDZS-2018-ZC087-A4(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青岛四方启发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下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28,150.00元,大写:肆拾贰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青岛四方启发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香港路支行帐号:********9575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428,150.00元元
六、付款方式
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428,150.00元,大写:肆拾贰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日。
2、交付地点:青岛理工大学指定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交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份,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甲方:青岛理工大学乙方:青岛四方启发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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