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中标结果

结核病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中标结果


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JLXD-2019-ZC-177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采购人地址:九台市文卫路80号

联系人姓名:赵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317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其他资金。

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65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1475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功能:医疗。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符合相关行业的相关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细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控制金额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紫外辐照计,标本柜,氩气刀,束身带,排痰机,毁形器,荧光显微镜,脱水机,雾化机,冰冻切片机,取材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石蜡切片机,石蜡包埋机,数字切片扫描仪,臂挂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动态心电分析糸统,移动处置车,医用显示器,动态心电监测仪,观片灯,抢救车,手术对接车,手动轮椅,平板车,病历车等设备

1批

650

按双方合同约定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保证期:一年,按国家相关质保条款。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午间不休息)。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4)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①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②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③ 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⑦ 根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如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制造商以及代理商公章)

注:以上资料除第七条外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六)公告期限: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媒体: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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