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芜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及弱电环境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正在公示]芜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及弱电环境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芜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及弱电环境改造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及弱电环境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H12CG2019HW4836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康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19号铂领星座26楼

成交金额:617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P2全彩LED显示屏2、数量:1、单价:16835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名称:解码平台解码卡、数量:2张、单价:20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梅怡红、易华、瞿叶琴

采购人名称:芜湖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人:凤云海

联系方式:189*****925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商贸园支路与和平交叉口

项目负责人:李鑫 联系电话:189*****863

收费标准: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7413.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25日17时20分04秒至2019年06月27日0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商贸园支路与和平交叉口,联系电话: 189*****8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5日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改造 弱电 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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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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