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项目编号:SCTC-20190507)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项目编号:SCTC-20190507)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 (项目编号:SCTC-********)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委托,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
2.项目编号:SCTC-********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87.2天津市交通集团津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市,西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设置原则、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的指导意见,根据项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布设。 1 护栏等级: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表7.2.4-2相关规定,洞庭路为城市主干路,设置SB级波形梁护栏;其他路段参考城市次干路或支路设计速度按40km/h考虑,设置A级波形梁护栏。详见下表: 主干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 设计车速(km/h) 60、50 40 一般路段、匝道 B - 高边坡、桥头引导、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构造物路段 A B 高陡坡、高挡墙、临河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事故的路段 SB A 邻近其他快速路、人流密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事故的路段 SA SB 2 护栏长度: 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中第6.2.21条规定,发挥护栏整体作用的最小结构长度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或根据护栏产品实用说明书确定。详见下表: 护栏最小结构长度 公路等级 护栏类型 最小长度(m)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波形梁护栏 70 混凝土护栏 36 缆索护栏 300 二级公路 波形梁护栏 48 混凝土护栏 24 缆索护栏 120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波形梁护栏 28 混凝土护栏 12 缆索护栏 120 参考如上标准,按具体布设如下 1)沿河道路与桥相交十字路口:洞庭路采用Gr-SB-2E,其他路段采用Gr-A-2E。 2)沿河道路丁字路口处,绿化带较窄且植被较矮,车辆容易直行冲进河里,沿河一侧设置波形梁护栏。洞庭路采用Gr-SB-2E,其他路段采用Gr-A-4E 3)沿河道路路侧绿化带较窄且植被较矮,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沿河路侧设置波形梁护栏。洞庭路采用Gr-SB-2E,其他路段采用Gr-A-4E 当护栏立柱下方遇有地下管线、地基压实度不满足要求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立柱要设置于混凝土基础中,洞庭路采用Gr-SB-2C,其他路段采用Gr-A-4C、Gr-A-2C。 (3)结构形式: 波形梁护栏,由波形梁板、托架和立柱组成。立柱分为φ140×4.5mm和□130×130×6mm两种,φ140×4.5mm适用于A级波型护栏板,□130×130×6mm适用于SB级波型护栏板;所有波形梁护栏均采用托架与立柱连接。1.供应商负责将全新产品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运输及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担负。2.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因防护设施质量问题(包括掉漆)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3.供货到场后的检验,产品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规格尺寸,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接受任何关于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缺陷的解释,到场后产品出现的任何扭曲、弯曲、变形、翘起、掉漆等缺陷均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不接受以上现象为运输过程中自然或不可避免损耗的解释。交货检验过程不允许中标人技术人员对预交货产品进行现场的调试及变形、扭曲、翘起等缺陷的人为外力处置,保证产品在自然状态下的无缺陷验收,方可视为验收的检验正常状态。4.成交商提供的所有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并便于叉车装卸的底托进行运输。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5. 响应文件中提供护栏生产的相关环保方案,及符合天津环境保护要求的相关文件。1.087.287.2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曹彩荣,任立红 高玉璞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姚望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晗:132*****09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道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南侧香年广场2-2-12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308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沿河道路交通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SCTC-********).wps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 交通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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