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梅冲湖路(阜阳北路-辉山路)10kV电力排管工程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梅冲湖路(阜阳北路-辉山路)10kV电力排管工程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梅冲湖路(阜阳北路-辉山路)10kV电力排管工程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委托,就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梅冲湖路(阜阳北路-辉山路)10kV电力排管工程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GN2019-01-1054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9年6月27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包MPP塑钢复合管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卓成电力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价):*******元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
质保期:4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美际管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价):*******元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
质保期:6年
02包改性聚丙烯MPP管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攀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价):*******元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
质保期:5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领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价):*******元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
质保期:6年
公示期: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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