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垃圾清运中标结果
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垃圾清运中标结果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垃圾清运项目”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9-ZC-04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YGP-2019-ZC-0422
项目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老师:***-********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老师:***-********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PYGP-2019-ZC-04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4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总成交金额:35.386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文美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龙泉加油站北200米
成交金额:35.386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40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向采购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伍仟肆佰元整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东 张申 曹会东(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期间,垃圾必须运送到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厂,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成交供应商应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清运的垃圾总量报告及去向证明,去向证明须包括由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厂出具的进站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本项目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2)供应商负责垃圾装车和打扫垃圾池工作。
(3)供应商须做到遇恶劣天气也能及时运输垃圾(遇自然灾害除外)。
(4)在采购人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时,供应商须开具正式的普通运输发票。
(5)垃圾清运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管理规则制度,在校园内服务期间安全行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不得与师生发生任何冲突,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及服务人员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垃圾清运量约为3140立方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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