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院招第2019026号]招标结果公示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院招第2019026号]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项目编号:院招第*******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7日
开标日期:2019年6月2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1号4、5、6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平、赵芳、王萌钰
招标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张老师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日(3 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提出质疑(异议)或投诉。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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