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300-20****-*******-**** |
甲 方: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乙 方:惠州市永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1,520.00 | 金额大写:壹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
项目关键词:东平原计划生育中心大楼电梯维护保养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品牌型号 | 设备数量(台) | 载重(千克) | 速度(m/s) | 层/站 | 设备类型 | 电梯启用时间 | 报价(元/台*月) | 合计(元) | |||||||||||||||||||||||||||||||||||||||||||||
VPVF-15-C0-90 | 1 | 1000 | 1.5 | 9/9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2000年6月1日 | 480.00 | 11,520.00 |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一、乙方权责 1.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附件规定及操作规范提供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作业表单上签字认可。 3.在甲方要求的增加非附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故障修理时,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与甲方另行签署。甲方依估价单内容付款后,乙方应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并保证提供的零件是原厂原装零件。 4.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自动扶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自动扶梯)。 5.全面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对甲方电梯(自动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在合同期内,确保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对电梯的年审。 6.如遇天灾、人祸、战事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自动扶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之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7.甲方要求乙方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装修、翻新、油漆、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控制线路等属于非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时,应书面提出,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予以满足,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二、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自动扶梯)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设备管理人员,由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甲方在工作表单上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签字确认。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等要应满足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的条件,并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自动扶梯)的安全使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无偿的向乙方提供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及必需的安全警示措施,务必使其顺利完成工作。 4.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在乙方的整改通知回执中签名确认。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自动扶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停止使用。 5.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自动扶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整改费用。 6.甲方若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维修或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含整改费用)。 7.每年度的政府部门检查由甲方负担检验费用。 8.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电梯,并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同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9.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所造成的不合格,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组织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处理完毕前该电梯(自动扶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费用超过三个月,乙方即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修保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除上述1~2项外,如果有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应向另一方加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损失赔偿。 四、合同书特约事项 1.甲方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2.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除应立即将更替事宜书面告知乙方外,还应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物业继续履行本合同。 3.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予以处理。 4.合同签订后,需要对原合同条款予以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附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以外的项目时,甲乙双方需另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五、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制度,严禁商业贿赂行为。如有违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六、纠纷处理 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调解决为原则。协调无果,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0.00 | |||||||||||||||||||||||||||||||||||||||||||||||||||
合同金额(元): | 11,520.00 |
服务要求(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中的要求,由乙方提供附件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2.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当甲方发现上述电梯(自动扶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电话:********68,乙方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遣具专业技能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每年度安全、性能的自行检查。对存在的非保养原因所造成的不合格且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合理性建议。甲方除进行签字确认外,应积极组织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每半年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25%。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服务地点: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 | 地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官桥村委会官桥老屋村182号3楼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鹅岭支行 |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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