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丹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丹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丹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ZLZB2019-029 | ||
招标人 | 南丹县公安局 | ||||
建设单位 | 南丹县公安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城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7666㎡,其中:办公用房705㎡,业务用房905㎡,辅助用房758㎡(其中楼梯、门厅、走道等438㎡)、附属设施120㎡(配电房、锅炉房)、场地硬化1068㎡(民警训练场600㎡、警用、社会车辆停车场468㎡)及大门、围墙、供水、供电、路灯、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4110㎡。 | ||||
开标时间 | 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7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7月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荣都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荣都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壹仟零伍拾柒万捌仟元整(¥********.00元)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黄朝官(注册编号:桂********764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孙博(注册编号:********9) | ||||
项目经理 | 韦乐(注册编号:桂********8227;诚信卡号:224151) | ||||
专职安全员 | 郑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诚信卡号:0161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大化县易地扶贫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田东县林逢镇地质灾害避难场所(EPC)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3、八步区林业局建设西路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德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壹仟零伍拾壹万陆仟元整(¥********.00元)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洪兵(注册编号:桂********8610)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谢建华(注册编号:********3) | ||||
项目经理 | 黄宇文(注册编号:桂********2831;诚信卡号:223391) | ||||
专职安全员 | 黄位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1)*******;诚信卡号:0730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1、梧州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壹仟零伍拾肆万柒仟元整(¥********.00元)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廖广生(注册编号:桂********1409)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梁璞(注册编号:********9) | ||||
项目经理 | 陆姿行(注册编号:桂********0395;诚信卡号:012509) | ||||
专职安全员 | 覃永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诚信卡号:0514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echi.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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