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办案平台中标结果
高级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办案平台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乙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DS[GK]*******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办案平台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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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福建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办案平台 | 1 | 1 | 国内 | ******* | ******* | 榕基软件 | 定制开发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及推广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目标:通过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平台的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流目标。通过诉讼环节、案件类型以及涉案要素三个方面细化案件分流标准,形成多维度的分流处理机制。5.2技术内容:(一)待办案件管理根据案件类别、案件节点分类显示正在办理的案件。点击相应案件进入该案件的办理界面。支持对各节点数据项的录入权限进行控制。(二)诉前件管理1、案件信息登记。2、同类案件信息提示,对于已记录在案的同案自动向立案法官提示,以列表显示已立的案件信息。3、移送调解处理,将诉前登记的案件移送业务处室。(三)诉前件调解当事人诉至法院并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能提供直接立诉前调解案件的功能,提供电子卷宗上传功能,可审批立案生成诉前调解案件案号。提供与网上调解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对于结案方式为调解不成功、调解成功并需司法确认、调解成功并诉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可转入繁简分流。(四)诉中件调解1、接收审判业务系统诉讼中需要调解的案件;2、调解件可在本平台调解或转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3、确认调解结果。(五)调解机构管理1、调解组织管理:按调解类型,对调解组织进行管理,包括调整组织的新增、删除、修改。2、调解人员管理: 在调解组织中建立调解人员库,按照各法院调解案件类型的特长,建立三级法院的调解人员库,利用外部非法律资源、官方资源与民间资源的专家,纳入调解人员库。(六)繁简分流管理案件审批:1、对转立案审查结果同意转立案的调解件进行立案审批,确定审批人、审批意见、审批日期。2、审批通过的调解件形成审判业务系统中的案件,生成案号,确认承办部门或审判团队。案件要素回填:通过与智审系统对接,自动识别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文书,包括案件诉讼请求、主体人数、主体类别,并回填到对应的案件要素中。案件分流管理:1、案件分流信息登记2、案件随机分流3、繁简分流案件分流结束后复杂案件的数据对接办案系统。案件要素管理:案件要素支持个性化设置,可根据法院、案件来源、案由、案件类型、标的等要素配置适宜速裁或不适宜速裁的案件。(七)随机分案管理分流法官对案件主审法官、合议庭、助理法官、书记官、人民陪审员等审判组织成员进行分案,可采用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的方式进行案件分配。在遵循诉讼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实现“三 个转变”,即由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由均衡办案向专业办案、由统一考核向分类考核转变,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衔接办理机制,做到“简案快审、难 案精审”;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建立健全调解前置程序,强化“三全”调解,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按照“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转变”的要求,根据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案,导入适宜的办理渠道,适用相应诉讼程序,实现类案集约化办理。(八)案件信息查询1、分调裁查询分调裁信息查询,根据年度、案字、案号、编号、案由、当事人姓名、结案方式、繁简程度、指导庭室、指导法官、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立案日期、结案日期、调解方式等条件进行案件数据检索。对于检索出的案件列表,支持按照案号等数据自动排序。提供案件基本信息查看功能。分调裁信息导出,系统支持将案件列表导出为Excel文件。2、分流案件查询案件移送查询、移送案件查询、移送案件信息导出支持将案件列表导出为Excel文件。3、办案反馈查询办案反馈索引管理、办案反馈跟踪查询、案件列表导出,支持将案件列表导出为Excel文件。(九)分调裁案件统计1、诉调统计诉调收案统计,全省各个法院诉调收案情况。诉调结案统计,全省各个法院诉调结案情况统计。诉调调解情况统计全省各个法院诉调调解情况统计。统计结果可导出。系统支持将全省诉调收案统计、全省诉调结案统计、全省诉调调解情况统计的结果导出为Excel文件。2、繁简统计繁简分流收案统计,全省各个法院繁简分流收案统计。繁简分流结案统计,全省各个法院繁简分流结案统计。统计结果导出,系统支持将繁简收案统计、结案统计结果导出为Excel文件(十)分调裁数据分析1、案件繁简分析本院诉前调解案件收案情况分析,以图形化显示本院各月诉前调解案件收案情况。辖区诉调案件分析,对辖区各个法院诉调案件概况分析。2、繁简分流概况本院繁简分流概况分析,以图形化显示本院各月繁简分流收案情况。辖区繁简分流概况分析,对辖区法院繁简分流概况分析。3、繁简分流变化趋势本院繁简分流变化趋势,以图形化形式显示本院繁简分流案件的变化趋势。辖区法院繁简分流变化趋势分析,分析辖区各法院繁简分流变化趋势。4、繁案案由占比分析本院案由占比情况分析,显示案由本院占比前五的案件数量。辖区法院案由占比情况分析,分析辖区各个法院的繁案案由占比情况。5、诉调案件分析本院诉调案件统计,以饼状图显示本院调解案件调解状态(等待调解、调节中、等待当事人确认、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调解终止)情况。辖区法院诉调案件统计,分析辖区各个法院诉调案件情况。6、诉调案件概况本院诉调案件概况,以图形化显示本院各月诉前调解案件收案情况。辖区法院诉调案件概况分析,分析辖区各个法院诉调案件概况。分调裁案件工作情况统计,根据选定条件,自动生成分调裁案件工作情况图文报告。 7、诉调案件变化趋势本院诉调案件变化趋势,以图形化形式显示本院诉前调解案件的变化趋势。辖区法院诉调案件变化趋势分析,分析辖区各个法院8、诉调案件案由占比分析本院案由占比情况显示本院案由占比前若干位的案件数量。辖区法院案由占比情况分析。(十一)系统支撑管理1、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组织机构信息登记实现全省三级法院组织机构信息登记,支持增加、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组织机构信息同步管理,同步人事系统组织机构信息,支持本地组织变更情况同步上传。2、角色管理角色信息管理,管理角色信息,支持包括添加、修改、查询、删除等操作角色授权,为角色分配相关权限信息。3、权限管理权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角色管理为不同类型的用户方便地设置相应权限。访问控制,系统管理员通过权限管理可以实现访问控制,为用户分配不同的系统使用权限。权限设置,提供本系统的各单位机构组织、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功能使用时间设置等维护功能。4、数据字典管理对调解方式、文书类别、结案方式、当事人诉讼地位、文化程度等数据字典提供查询、新增、删除、修改功能。5、文书模板管理提供自定义的文书配置功能,可就文书样式内容、所属案件类别、所在案件流程环节、文书涉及案件信息等参数进行配置。6、系统审计用户访问审计,对系统用户访问对用户的登录记录。操作信息审计,提供重要要操作审计服务,对系统用重要操作、系统管理等提供审计服务,对用户的登录、信息删除、重要字段修改、用户的管理等行为记录日志,可为系统审计提供支撑。7、监控管理故障监控,实现对应用的故障全面记录与监控。性能监控,实现对监视数据库的大小,服务器运行指标,硬件资源的性能指标等进行全面监控。状态监控,实现对进程的状态、系统的负载量等系统状态的监控。5.3技术方法和路线:本项目应用系统及相关平台应采用JavaEE + RDB(关系性数据库)+ SOA /服务总线集成架构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并且基于B/S/D多层体系结构。5.4.其他约定:甲方提供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办案平台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指标参数或要求较高者为准。如实际建设需求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的,需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建设周期为60个日历日。总体进度安排如下:(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15日内完成需求分析工作,并安排软件开发人员配合业务需求人员提供详尽准确的书面《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2)项目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及推广工作。(3)乙方完成上述任务后,由省高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验,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1.2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被应用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双方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项目验收文档》(一套)、《安装维护手册》(1份)、《用户操作手册》(2份)、《系统管理员操作手册》(1份)、数据字典、软件安装包、软件源代码(光盘一套)。(2)提供时间和方式:项目验收时除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文档外,还应按照上款规定的数量提交相应的纸质文档。(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由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推广单位永久保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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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参见第15条。。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
10、违约责任
10.1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工程进度延迟赔偿款,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当违约赔偿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10.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应当支付乙方延迟支付赔偿款,每日按本合同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计算。10.3乙方应按照项目投标承诺安排投入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并确保人员充足、稳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否则,每更换一名项目经理须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每更换一名主要开发人员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参见第10条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指派专人组织成立项目工作组,负责对本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和办理本合同中商定的事宜;(3)负责协调本项目实施中需要协调的工作;(4)甲方应提供乙方软件平台运行的网络环境;(5)对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呈报的有关报告及时批复;(6)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7)甲方应提供帮助乙方组织集中培训,以提高培训效率。14.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认真、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及时向甲方汇报与确认;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做到保守国家机密,安全可靠;(2)按合同确定的品牌、规格和数量交货;(3)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所有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4)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要求,认真做好现场技术服务;(5)及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工作汇报;(6)积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提交验收所需文档;(7)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8)乙方在系统验收后为甲方提供为期二年的免费维护,免费维护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有偿服务办法。(9)自觉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包括项目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项目进度款以及现场签证的审核,全面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14.3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技术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建设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乙方:(1)保密内容:业务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福建榕基软件所有参与的项目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14.4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的提供形式及数量:软件安装光盘与说明书2套;(2)软件系统的安装方式:甲乙双方根据最有利的方式协商约定;(3)研究开发成果的交付地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14.5双方确定,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1)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共有;(2)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甲乙双方共有。 14.6甲乙双方均不得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14.7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14.8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14.9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交付甲方该合同规定的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软件合格完成终验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需提供二年的免费维护,第一年驻点福建省高院专职负责全省法院维保的人员3人;第二年2人。(2)地点和方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光盘及书面。(3)费用及支付方式:二年内免费,之后续保费用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4.10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方向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马圣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项目进度监督,双方的协调沟通;(2)担当现场实施总负责、负责应用系统的实施与合同履行。(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4.12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2)变更导致合同实质上无法执行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开发费用总额为¥*******元,其中甲方应承担 64000 元,其它各法院应承担之数见第三款。2开发费用由甲方按照乙方开发进度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的预付款,计¥767200元,其中各法院应付款见本条第三款。(2)系统软件开发部署完成,试运行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统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合同金额,计¥*******元,其中各法院应付款见本条第三款。同时乙方应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本项目总金额5%的开户行保函作为运维履约保证,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乙方运维履约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3)各法院每家各阶段应付款项如下: ①省院(1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款25600元,尾款38400元,总计64000元。②各中院(9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中院首款13600元,尾款20400元,总计34000元。③福州铁路平潭综合厦门海事各基层院(86家):鼓楼区法院、台江区法院、仓山区法院、晋安区法院、马尾区法院、福清市法院、长乐区法院、罗源县法院、连江县法院、闽清县法院、闽侯县法院、永泰县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涵江区法院、秀屿区法院、荔城区法院、城厢区法院、仙游县法院;鲤城区法院、丰泽区法院、洛江区法院、泉港区法院、晋江市法院、南安市法院、石狮市法院、惠安县法院、安溪县法院、德化县法院、永春县法院;芗城区法院、龙文区法院、龙海市法院、漳浦县法院、云霄县法院、诏安县法院、东山县法院、平和县法院、南靖县法院、长泰县法院、华安县法院;三元区法院、梅列区法院、永安市法院、清流县法院、宁化县法院、建宁县法院、泰宁县法院、沙县法院、明溪县法院、尤溪县法院、将乐县法院、大田县法院;延平区法院、武夷山市法院、邵武市法院、建瓯市法院、建阳区法院、顺昌县法院、浦城县法院、光泽县法院、松溪县法院、政和县法院;新罗区法院、永定区法院、上杭县法院、武平县法院、长汀县法院、连城县法院、漳平市法院;蕉城区法院、福安市法院、福鼎市法院、霞浦县法院、寿宁县法院、周宁县法院、柘荣县法院、古田县法院、屏南县法院;思明区法院、湖里区法院、集美区法院、海沧区法院、同安区法院、翔安区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各基层院首款7200元,尾款10800元,总计18000元.全省96家法院合计¥*******.00元 (4)乙方根据本条第三款所确定的合同金额,与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外的各级法院另行签订项目合同。 。。
甲方: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乙方: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6*****02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冶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040006438 |
签订地点:福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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