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好人馆项目中标公示
太和好人馆项目中标公示
太和好人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好人馆项目
项目编号:TH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8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通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通市钟秀中路106号汇隆新城A座701-703室
成交金额:*******.00元
工 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浩炎
设计负责人:宋金如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高丁丁、王志强、张如龙
采购人: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太和县政府院内
邮 编:236600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光明南路政府西门对面
联 系 人: 韦孟海
电 话: 189*****533
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接收质疑材料地址:太和县政府院内
电 话:****-*******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质疑材料地址: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安徽金泉窗口
联 系 人:韦孟海
电 话:189*****5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
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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