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9)007号) 组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9)007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工,****-*******
三、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9)007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0日
成交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
拉萨金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议标小组成员名单:胡应顺、巴桑拉姆、高永红、谢平、次仁多吉、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由于我局今年出野外的项目比较多,局内车辆及驾驶员都不足,故采用车辆定点租赁。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1.出租方务必保证我局的用车需求;2.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正规营运车辆,且车辆使用年限5年内,车辆手续完备,证件、保险齐全,车况良好,无违章、无违法及法律纠纷;出租人须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不得影响承租人使用车辆;3.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全部开支,包括油费,车辆的所有费用(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车辆损耗、其他与车辆有关的保险费、年审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及税金等),驾驶员的所有费用(薪酬、沿途食宿等);本次定点服务的有效期为签字租赁合同的一年内,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交通法)行为及事故均由出租人承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驾驶员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更换,驾驶员的出车时间由承租人安排,加班不另外付费。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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