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永发鑫招〔2019〕DT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发展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19〕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陈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库容约94万立方米,其中本次实施的近期工程库容约为34.9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量约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50吨/日,工程内容包括:进场道路、给排水工程、区内供电工程、垃圾坝、调节池、防洪系统、地下水排导、防渗系统、渗滤液排导及导气系统、防火隔离带、地磅房(不含地磅)、渗滤液处理站和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总承包限额为3800.00万元(含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不含清表、土石方、区外供电工程费、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费及地勘、初设等前期费)。2.4招标范围: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以业主发放的各子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具体包括:
⑴设计工作包括:初设优化、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由中标人委托并经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施工纸质图纸8份及全套CAD图电子版。
⑵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
⑶工程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运输、验收保管,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⑷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论证等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统筹控制整体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管理。
2.5工程实施及计划工期要求
总工期:180日历天。设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工程开工后120日历天数内完成垃圾坝体、渗滤液站、调节池及下部库底施工,通过环保阶段性验收,具备使用条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类似项目业绩: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应是投标人单位在岗正式职工;
(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注1:投标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仅要求同时满足(1)和(2)条的要求。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仅要求同时满足(1)条和(3)条的要求;但中标后须按上述人员要求配齐。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和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
(3)本招标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2016)218号文),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6日至2019年06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福建永发鑫建设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为纸质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和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6月26日17时30分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⑴、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⑵、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⑶、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⑷、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处理、储蓄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7日09时00分前,地点为:大田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代理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证件原件核验。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邮编:366100)
联 系 人:小余
电 话:187*****8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发鑫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后坂洋3-58号1幢7层(邮编:366100)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130*****566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人:小范 ;联系电话:159*****72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田县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监督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部承包(EPC)
中标候选公示
招标编号:永发鑫(2019)DT001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库容约94万立方米,其中本次实施的近期工程库容约为34.9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量约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50吨/日,工程内容包括:进场道路、给排水工程、区内供电工程、垃圾坝、调节池、防洪系统、地下水排导、防渗系统、渗滤液排导及导气系统、防火隔离带、地磅房(不含地磅)、渗滤液处理站和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总承包限额为3800.00万元(含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不含清表、土石方、区外供电工程费、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费及地勘、初设等前期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及投标总得分
投标人名称 | 总工期 | 下浮K值 | 项目总负责人名字及证书编号 | 备注 |
福建三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80 | 9.55% | 庄孝汪 闽G309-02423 | / |
三明客家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 | 9.73% | 黄勤华闽135*****0701 | / |
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0 | 9.98% | 冯文明 | /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180 | 10.64% | 刘照明922 | / |
投标总得分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企业资信得分(满分3分) | 技术分(满分47分) | 投标报价分(满分50分) | 总得分 | 排名 |
1 | 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37.71 | 50.00 | 89.71 | 1 |
2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31.27 | 49.34 | 83.61 | 2 |
3 | 福建三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0 | 23.47 | 49.15 | 74.62 | 3 |
4 | 三明客家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22.87 | 49.51 | 71.38 | 4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9.98% 项目总负责人:冯文明闽135*****4438
工期:180个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10.64% 项目总负责人:刘照明 922
工期:180个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三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9.55% 项目总负责人:庄孝汪 闽G309-02423
工期:180个日历天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郑荣光、刘珍超、林蔚、颜秀勤、涂文志、陈先上、张逢宝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01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
联系电话:187*****825
联系人:余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发鑫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后坂洋3-58号1幢7层
联系电话:159*****723
联系人:小范
公示其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日期:2019年6月28日
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永发鑫(2019)DT001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库容约94万立方米,其中本次实施的近期工程库容约为34.9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量约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50吨/日,工程内容包括:进场道路、给排水工程、区内供电工程、垃圾坝、调节池、防洪系统、地下水排导、防渗系统、渗滤液排导及导气系统、防火隔离带、地磅房(不含地磅)、渗滤液处理站和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总承包限额为3800.00万元(含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不含清表、土石方、区外供电工程费、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费及地勘、初设等前期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人: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9.98% 项目总负责人:冯文明闽135*****4438
工期:180个日历天。
第二中标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10.64% 项目总负责人:刘照明 922
工期:180个日历天
第三中标人:福建三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9.55% 项目总负责人:庄孝汪 闽G309-02423
工期:180个日历天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郑荣光、刘珍超、林蔚、颜秀勤、涂文志、陈先上、张逢宝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07月02日至2019年07月12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
联系电话:187*****825
联系人:余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发鑫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后坂洋3-58号1幢7层
联系电话:159*****723
联系人:小范
公示其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日期:201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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