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海瀛超限检测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海瀛超限检测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海瀛超限检测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2栋2层20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学士路64号(定水二桥旁)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3 21:16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7-02 10:00 |
中标日期 | 2019-07-02 15: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6-11 17:50 |
总中标金额(元) |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海瀛超限检测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规格型号:一、预检软件系统:该软件安装在高速称重计算机上,主要包括以下功能模块:1、高速动态称重数据采集模块 2、图像识别模块 3、可变情报板、报警器、可变信息标志驱动模块 4、高速动态称重数据处理模块 5、通信模块:与低速称重管理计算机、视频服务器、上一级治超服务器进行通信 6、必须与原有的治超精检称重系统对接;二、称体:1.称重精度:01ML(III)级;2.称重范围:120T; 3.称重安全过载:≥120%FS; 4.适用最大轴组载荷:30T; 5.检定分度值:20kg; 6.控制器工作温度:-30~50℃; 7.相对湿度:0~95% RH(非冷凝); 8.称台:台面尺寸为长18m×宽3.4m,结构是四节秤台,加强加厚型秤体,全钢结构,采用攀钢钢材,材质采用Q235,台面U型梁,面板厚度12mm,秤体整体抛丸除锈及防腐处理,浅基坑。 ;数量:一批;单价:/元;服务要求: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质保期为1年,工程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自带配件和安装工具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进行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和维护、修整;在安装、调试产品或软件的同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按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产品,并熟悉例行维护的程序。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实际材料费(按厂价计算)。 2.保修期外硬件部份维修只收取损坏的零部件费用。 3.维修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年无休服务;维修响应时间:30分钟以内;无须更换重要部件时在24小时内解决,如无法排除,须提供备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5.供应商应当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提供售后服务地址、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姓名和24小时在线移动联系电话)。系统出现瘫痪情况,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进取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1幢14楼1-6-1号;中标金额:*******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8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何兴炳、郭祥云、应敏、唐方敏、高传良(业主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海瀛超限检测站主要是保证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桥涵、隧道等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公路主干道设置高低速超限检测系统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并能实现超限报警,从而有效控制车辆对公路路面和桥梁结构的破坏。二、简要技术质量要求: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所响应货物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投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密封包装不得拆开。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提供产品进行现场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各设备完整地通过验收,并负责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产品完整的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免费将所供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为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安装及调试服务。 5.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督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 (实质性要求) 6.本项目涉及的工程,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供应商作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三、合同履行日期: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0日内完成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基础工程,9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其它补充事宜 | 一、监督部门:筠连县财政局;二、本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9d6b********6b4545a76f0332.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I654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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