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中标结果
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中标结果
投标邀请书
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贵公司已通过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招标编号:FJTP-********010101)的资格预审,并被列入投标人入围名单,现邀请贵公司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1 招标内容: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1.2 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请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一,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开标时间、地点):
3.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 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3.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9年5月20 日12:00之前,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总额为36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剩余2600万元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7.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在收到本邀请书后48小时内,请贵公司在本邀请书上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回传(电子邮件)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邮箱:szzxywyb@126.com),逾期未回传则默认贵公司已收到此文件。
特此邀请。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项目名称)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关于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招标编号FJTP-********010101)(以下简称“本项目”), 现就投标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与答复
1、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20页4.5.1(2)“d、在项目合作期内,因超过设计标准的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洪水)、社会异常现象(战争、罢工、骚乱)原因造成的达到需进行大、中修的损坏,大、中修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相应的维修费用【以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授权单位及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计取(须按合同约定建安下浮率考虑建安下浮)】由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共同承担,实施机构的支出部分与下一期的运营维护服务费一并支付,具体承担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本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由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共同承担不合理,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应由招标人承担,不应由项目公司或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8页“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投标人须将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保函原件需单独包封(包封要求与投标文件一致)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请问,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保函原件单独包封后是否需要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递交,还是只需要单独包封后,单独递交,不需要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答: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保函原件单独包封后,单独递交,不需要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若开具保函的银行要求在保函中填入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按以下开户行、账户名称和账号填入:
开户行:农村信用社
账户名称: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9010 7100 1001 0991 1135 54
3、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19页“年运营维护服务费总额上限值为*******.00元(含税),年运营维护单价上限值及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总额上限值如下表所示”。请问:招标文件明确年运营维护服务费总额上限值为*******元(含税),而通过运营维护表格中“数量”与“年运营维护单价上限值(元)”计算得到的年运营维护服务费总额上限值为*******.11元,二者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金额为准
答:本项目年运营维护服务费总额上限值为*******.11元(含税)。
4、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22页中,各方案编制要点4.6、4.7、4.8、4.9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第81、82页评分点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22页中,各方案编制要点4.6、4.7、4.8、4.9条款,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验和实力,自行拓展补充编制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综合评审。
5、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78页“投标人2015年度-2017年度连续三年均获评为‘守信红名单’单位的得3分,有两年均获评为‘守信红名单’单位的得2分,有一年获评为‘守信红名单’单位的得1分,本小项不累计得分,满分3分”。请问,“信用中国”网站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同时“信用中国”网站仅能查询1个年度的“守信红名单”,无法查询连续3年“守信红名单”或2年“守信红名单”,是否按“信用中国”中“守信红名单”的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纳税信用查询”窗口查询投标人A级纳税人信息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同时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当日通过招标文件中的查询方式进行网上验证,以评标委员会验证结果作为评分依据。
6、疑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79页“2、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市政类)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市政类)”,请问,上述网址已经无法打开,如何处理
答:因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发布端口调整,信息查询网址调整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http://zjt.fujian.gov.cn/wsbs/)相应入口查询。
7、疑问:《招标文件》(第三册)第6页第3.3条款,建议删除“乙方需对项目公司在本项目产生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若因项目公司在本项目产生的任何债务,皆追溯至乙方”的描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四册)第6页第4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经甲方确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以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7.1.3条款“结算时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7.14(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11.2.1(1)c“以甲方或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实际发生费用计取”;11.2.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为准。请问,上述条款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确认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单位的确认为准。
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确认方式统一修改为“以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甲方确认(含甲方授权机构、甲方认可的其他评审机构)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9、疑问:《招标文件》(第四册)第55页11.2.2(1)条款“大修标准:是对运营维护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大修理,以恢复原设计标准,以及在原设计标准内,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以提高通行能力。如路面经过使用,破坏严重,必须全面翻修或补强重铺,以及局部改善线形,加宽路基、路面,改建、增建中小桥梁及其他中型人工构造物等”。请问,“大修标准”中,将“加宽路基、路面,改建、增建中小桥梁及其他中型人工构造物”纳入运营维护服务费承担范围是否不合理。
答: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中修时,可自行根据规范要求决定是否须进行沥青(渣油)路面封层罩面,路基和人工构造物局部修补或个别构件更换,以及对路基局部********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9PHDsnWwbuj9--bIi4WUvYETgN-TLwGUv3En1nLPjRzPjR4">裁弯取直,增建、改建涵洞、道班房产小型构造物。
项目公司对运营维护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大修理,以恢复原设计标准,以及在原设计标准内,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以提高通行能力时,项目公司可自行根据规范要求决定是否须全面翻修或补强重铺,以及局部改善线形,加宽路基、路面,改建、增建中小桥梁及其他中型人工构造物等。
10、疑问:《招标文件》(第四册)第69页15.5条款“发生不可抗力时,相应损失应先由保险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损失”。本项目产权归甲方所有,发生不可抗力后永久工程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建议不应由乙方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疑问:《招标文件》(第四册)第87页19.11条款“因本项目移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含税费)由乙方承担”。建议移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交易费用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册)15.1.2“(2)自然不可抗力。是指台风[台风指风力8级以上(不含8级,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冰雹、烈度7度以上地震、日雨量100mm以上暴雨、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修改为:
“(2)自然不可抗力。是指台风[台风指风力11级以上(不含11级,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冰雹、烈度7度以上地震、日雨量250mm以上暴雨、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5)领取本答疑纪要(一)的文本文件。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
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1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P-********010101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
1、预中标单位名称: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中标价:建安下浮率为8.05%,年合理利润率为6.99%,年运营维护服务费*******.11元,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停车场运营收入保底金额75.12万元/年,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停车场运营收入保底金额128.55万元/年,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地下通信综合管廊入廊费保底金额41.03万元/年,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地下通信综合管廊入廊费保底金额42.92万元/年。
3、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各子项目分别计取,其中子项目一、子项目二的建设期均为30个月,运营期均为15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为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运营期均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1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若各子项目建设期延长/缩短,各子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的子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4、工程质量承诺: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期内如国家、省、市颁布和更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按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期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薛亦玉、吴美田、邢文娟、李光兴、陈宏、刘书海、许慧媛
六、公示时间
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3日
附件一:投资合作协议
附件二:股东协议
附件三:PPP项目合同
附件四: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0.doc">1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doc
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招标人
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1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及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P-********010101
四、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法人代表人:林向武。
五、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价:建安下浮率为8.05%,年合理利润率为6.99%,年运营维护服务费*******.11元,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停车场运营收入保底金额75.12万元/年,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停车场运营收入保底金额128.55万元/年,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地下通信综合管廊入廊费保底金额41.03万元/年,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地下通信综合管廊入廊费保底金额42.92万元/年。
2、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各子项目分别计取,其中子项目一、子项目二的建设期均为30个月,运营期均为15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为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运营期均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1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若各子项目建设期延长/缩短,各子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的子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3、工程质量承诺: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期内如国家、省、市颁布和更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按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期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薛亦玉、吴美田、邢文娟、李光兴、陈宏、刘书海、许慧媛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福清市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城投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机构。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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