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伞类产品安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伞类产品安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伞类产品安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FS*******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6-12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9-07-05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00元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伞类产品安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主要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气质联用仪、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等检测设备,并完成实验室改造,具备GB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中关于手柄部位有害元素、伞面甲醛含量、伞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的检测能力1/*******.00元浙江浙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恒策西城时代中心2幢1811室********MA27X1H24R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郭桂娟,倪国锋,陈伟萍,陈尧根,刘启顺

十、 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燕

联系电话:135*****563

地址:上虞区锦茂大厦11楼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上虞区通江西路8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标签: 实验室改造 检测设备 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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