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CXYC[2019]014号
1.招标条件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编号为CXYC[2019]014号的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永春县人民政府以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司关于下达2019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任务的通知(永委办【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邀请单位如下: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华络通信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国脉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永春县;
2.3.工程建设规模:
城区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系统新建及升级改造;新建探花山路、桃源南路等路段的违停抓拍系统;新建城区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高空瞭望系统。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求对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范围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此理由进行索赔。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在业主提供设计任务的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5.2.内容:城区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系统新建及升级改造;新建探花山路、桃源南路等路段的违停抓拍系统;新建城区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高空瞭望系统。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限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公路工程相或电子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有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报名联系人:林女士 157*****05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暂按8.8825万元计取,最终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该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费用,以及专家评审费、税费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永春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话:188*****134 传真:/;
联系人:颜博扬。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中渌大厦二楼,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晓群。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4日下午15:00 | ||
招标人 |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厦门华络通信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设计费暂按8.8825万元计取,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总造价依据“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约定进行计算调整,若最终设计费超过8.8825万元按8.8825万元包干计取。 |
项目负责人 | 姚建良 | 证号 | 信浙建安B(2015)00089 |
监督部门 | 永春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电话 |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以上中标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9 年7月5 日至 2019 年7月9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 月5 日
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 永春县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9年7月4日下午15:00 | ||
招标人 |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 | 泉州市永春县 | 联系电话 | |
中标人 | 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设计费暂按8.8825万元计取,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总造价依据“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约定进行计算调整,若最终设计费超过8.8825万元按8.8825万元包干计取 | ||
项目负责人 | 姚建良 | ||
证号 | 信浙建安B(2015)00089 | ||
监督部门 |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电话 | |
以上中标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7 月10日至2019年7月20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10日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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