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比选竞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比选竞标,于2019年7月10日在宁夏交通运输厅进行比选竞标,并且对比选过程全程录像,经比选委员会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及排序

合同段

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合同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2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98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75000

二、中标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排名

姓名

本工程职务

职称证编号

个人业绩证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陈辉

项目负责人

A********136

1、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兰考段河南省境跨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

2、郑州至济南高速铁路河南段跨河桥梁防洪评价

3、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灞底河特大桥和七峪水库大桥跨越河流防洪评价

4、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引入三门峡地区(改线段)铁路跨越河流防洪评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

慷慨

项目负责人

********0064

1、万福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3、328国道仪征段改扩建工程涉水桥梁防洪评价

4、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5、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涉河桥梁防洪评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史致男

项目负责人

粤高职证字第160*****05223

1、松岗街道沙碧东路(朗碧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恩平中心城区南堤路(西门大桥南岸至华林证段)及沿江路(西门大桥北岸至锦电双桥段)道路改造工程防洪评价

三、中标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单位名称

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新建郑万铁路(河南段)跨越河流防洪评价

2、新建铁路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菏泽至兰考段河南省境跨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

3、郑州至济南高速铁路河南段跨河桥梁防洪评价

4、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灞底河特大桥和七峪水库大桥跨越河流防洪评价

5、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引入三门峡地区(改线段)铁路跨越河流防洪评价

6、新蔡县平铺大桥、十里铺大桥及洪河大桥防洪评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江平西路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真州路与文昌路交叉口立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服务

3、扬子江北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4、观潮路跨古运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5、疏港南路跨古马干河特大桥(新址)通航安全论证报告、防洪评价报告

6、维扬路南延工程(兴杨路-吴州路)跨高桥河防洪评价

7、广陵区徐凝门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水利补偿专项设计

8、广陵新城解放东路跨沙湾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长沙市湘江大道(解放路-劳动路)快捷华改造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2、空港新城启动区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防洪影响评价(第一标段)

3、松岗街道沙碧东路(朗碧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四、被否决比选申请人情况说明

1、第一个信封被否决比选申请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的比选申请人

否决的理由

黄河和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但提供了该人员退休证及劳动合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不满足《比选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吴忠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所附合同仅在封面页加盖比选人公章,其余页均未加盖比选人公章,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不满足《比选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在评审中不予认定;单位业绩所附合同未加盖比选人公章,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不满足《比选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在评审中不予认定;业绩合同无签订时间,属于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比选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2、第二个信封被否决竞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开标记录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局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1-*******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标签: 编制 防洪评价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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