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9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年度质量巡检检测服务第2包中标公告
六安市2019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年度质量巡检检测服务第2包中标公告
六安市2019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年度质量巡检检测服务第2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2019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年度质量巡检检测服务第2包
项目编号:********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8日
开标日期:2019年7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金额:费率67%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2019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巡检检测服务,其中201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巡检抽查约126.5公里,2019年度六安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巡检抽查约320公里,2019年度六安市农村道路危桥改造工程巡检抽查约15座。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琴、陈亮、董邦红、桑立良、汤海兵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陈亮
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楼A座
项目负责人:陶文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1 日至2019年7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楼A座,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如下:
六安市2019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年度质量巡检检测服务(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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