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
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汝阳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2日17:4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4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7月1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军(组长)、薛换平、张一渠(业主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64.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21 | ||
采购单位 | 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小店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7号1幢商会大厦B-3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9】-CG-042号;
采购编号:汝政采【2019】094号
二、项目概况: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店镇工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汝阳县(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工 期: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3.1发布时间:2019年6月24日;
3.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4.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4.2竞争性磋商地点: 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竞争性磋商小组名单:刘军(组长)、薛换平、张一渠(业主代表)
六、结果信息: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了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有效供应商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部分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结果如下:
********9">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得分 | 名次 |
1 | 河南神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49000.00 | 89.50 | 1 |
2 | 河南神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49200.00 | 73.16 | 2 |
3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49460.00 | 66.14 | 3 |
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人,成交结果如下:
成 交 人:河南神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649000.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志鹏 注册编号:豫********0830
地 址: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文化楼二楼
七、发布结果公示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及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参照《汝阳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货物类);代理服务费为5841.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小店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12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7号1幢商会大厦B-304
电子邮箱: hnqsrgc@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争性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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